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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像头偷窥背后的“罪恶之眼”

发布时间:2023-04-24 来源: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来源 | 金山检察

  近年来,一些市民出于安全考虑,选择在家中安装摄像头,方便自己通过手机APP随时查看家中情况。然而,在一些不法分子眼中,这种监控摄像头却成为他们偷窥公民生活隐私的通道。

  

  4月14日,《法眼看天下》节目邀请金山区检察院检察官胡蝶和华东政法大学沈亮教授一起解读如何有力打击摄像头偷窥背后的“罪恶之眼”?

  

  

  汽修工潘某在浏览网站时,发现有人在网上发布了一条售卖摄像头破解资源的广告,从此走上窥私、贩私的歧途。如何有力打击摄像头偷窥背后的“罪恶之眼”?

  

  

  发现偷窥隐私“罪恶之眼”

  

  2022年5月的一天夜晚,百无聊赖的汽修工潘某在浏览网站时,偶然发现有人在网上发布了一条售卖摄像头破解资源的广告。内心躁动的潘某被广告中的图片勾起了窥私的欲望,随后便添加了对方微信。卖家宣称,他们可以破解家庭卧室、酒店宾馆等私密场所的监控,每个服务器线路进去可以看到多个摄像头,获取他人交谈的声音及信息,并发给潘某一些监控视频和部分截图免费“体验”。

  “都是些隐私内容的截图,摄像头面对的方向都是别人家里、酒店房间内床的位置,拍的都是人家比较私密的位置。”为寻求刺激,潘某购买了上述摄像头破解资源,准备开启自己的窥探之旅。

  

  在对方的指导下,潘某先是在手机上安装一款指定APP,随后通过该软件扫描对方提供的二维码,获得了15台服务器的控制权限,而这15台服务器下面连接有50余个监控摄像头,潘某通过这些控制的摄像头观看他人隐私,并可通过手机软件对摄像头内容进行实时监控、录像、截屏、回放。而被“监视”的人却毫不知情。

  

  

  从窥私买家转为贩私“副业”

  

  不到几天,潘某便把50余个摄像头全部浏览一遍,随后他萌生起把这些监控资源再次转卖,通过向客户收取费用牟利的想法。

  “我先是在网上发布信息,内容一般是先放一张卧室对着床的摄像头截图,然后发一句广告‘高质量!实时观看’,下面留我的微信号,很多人看了感兴趣就会主动联系我。”就这样,仅有初中学历的潘某,在日常从事汽车装潢之余,干起了贩卖偷窥视频资源的“副业”。

  

  2022年8月15日,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2022年10月9日,公安金山分局以潘某涉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公民隐私被“共享”

  检察机关依法从严惩治

  

  经检察机关审查,2022年5月,潘某从他人处购买已被非法破解的摄像头设备账号和密码,涉及摄像头50余台,并添加到涉案APP,在未经网络在线设备持有人许可的情况下,获取他人摄像设备的控制权限,非法控制他人摄像头以窥探隐私。截至案发,尚有37台摄像头处于潘某控制之下并可供观看。同时潘某将购买的他人摄像头设备账号及密码贩卖牟利,非法获利人民币1万余元。

  

  2022年12月9日,金山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被告人潘某提起公诉。除对潘某进行依法严惩外,金山区检察院还依法监督公安机关对8名上游犯罪嫌疑人进行立案,对41名下游犯罪嫌疑人进行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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