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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堂培训促提升 检警齐心提质效

发布时间:2023-04-17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充电赋能”时间到,检警共学齐进步。内蒙古检察机关开展检警面对面同堂培训,深化司法规范化水平,凝聚检警两家司法共识,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的良性互动。

  

  兴安盟检察分院

  

  近日,兴安盟检察分院特邀内蒙古大学法学院教授、监察官培训学院副院长、自治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塔娜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理论基础与适用方法”为主题,开展全盟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同堂讲座培训。

  

  

  

  

  

  

  

  培训从实践中的典型案例出发,围绕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理论依据和制度构建进行深入阐释和解析,从基本原则、启动程序、初步审查、正式调查、证明机制和二审法院的审查六个方面,对检察机关如何正确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进行全方位指导,并对瑕疵证据的证明能力进行细致阐述,为办案人员提供了具体指引。

  

  

  

  

  

  

  

  培训要求,持续更新理念,凝聚司法共识。证据制度是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在证据标准的把握上同频共振,才能真正实现司法公正。检察机关要积极能动履职、主动引导侦查,与公安机关共同构建刑事案件“大控方”格局。持续加强协作,实现双赢共赢。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要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协同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推动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持续加强培训,促进素能提升。以全区检察长会议关于推进“素质能力提升工程”重要部署为契机,以“三全式”培训、“三真式”实训为抓手,切实提升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检察院

  

  近日,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检察院联合市公安局赛罕分局、市机场公安分局、市交通管理支队赛罕大队,共同开展“检警同堂培训”活动。

  

  

  

  

  

  

  

  此次授课以“如何把握刑事案件确实充分的标准”为主题,从证据确实充分的三个构成要件、个别证据仅有单方面证据如何采信、四大证据分类及证明力问题、鉴定意见审查时需要注意的事项等方面,结合指导案例及办案实践进行详细讲解,让参会人员对证据标准有了更深层次地认识,明确案件办案思路与重点,统一检警证据标准,促进执法规范化。

  

  

  

  

  

  

  

  四方共同构建新时代新型检警关系,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深化良性互动,凝聚检警合力,同堂培训效果逐步扩大。进一步加强了公检两家对彼此工作的理解,增进互信,形成共识,进而提高刑事案件办理质效,也让参训干警们熟知如何依法依规的做好刑事案件中的侦查取证和审查工作,为后期案件审查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综合兴安盟检察分院、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检察院信息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jcdt/202304/t20230414_40929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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