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潘集:助22名“超生”失信人解除“限高”困扰
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国家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后,辖区内一些群众因为计划生育尚未执结社会抚养费案,仍在失信名单中,被采取的限制消费、财产控制等措施未解除,直接影响了他们家庭正常生活和经济收入来源。
据了解,2021年8月20日施行的修订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放开三孩政策后,取消了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面对这一政策新变化,法院是否应当解除对被执行人采取的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措施?
由于涉及国家政策变化,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问题,亟需妥善处理。潘集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通过走访辖区法院、区卫健委等部门,通过调阅相关资料,摸排出11个案件。
在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后,潘集区检察院认为:根据2021年7月20日公布的《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的决定》,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9月26日国务院决定废止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未执结社会抚养费案件不应该再继续执行,可根据国家卫健委关于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的解答,进行妥善处理。
2023年2月10日,潘集区检察院为此专门组织召开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听证会,邀请部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会发表意见。经听取意见,依法向潘集区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其根据相关行政法规及执行程序规定,依法及时解除对尚未执行完毕的征收社会抚养费11个案件的22名被执行人采取的纳入失信名单、限制消费、财产控制等措施,有序处理好案件的结案程序,恢复他们的正常生活和经济往来,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答复。
3月21日,潘集区人民检察院收到了来自区法院的检察建议复函,该院已启动程序依法解除了各种强制执行措施。22名“超生”失信人终于摘掉了多年被限制高消费的“紧箍咒”。
潘集区检察院以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相关单位落实中央政策规定,推动国家人口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推动相关单位及时解决遗留的历史“旧”案,充分体现司法温度,彰显检察为民情怀。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dwjs/dfdt/202304/t20230410_408496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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