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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孤儿”生活更有保障了

发布时间:2023-04-02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记者吴杨泽王鹏翔)父亲车祸去世,母亲作为监护人却离家出走失联多年,只能由古稀之年的爷爷勉强照顾,两个孩子看似不是孤儿,但实际上与孤儿无异。日前,山西省翼城县检察院发挥民事检察监督职能支持起诉一起监护权纠纷案,不仅获法院判决支持,更帮助两个孩子申请到了“事实孤儿”生活补贴,解决了孩子的抚养难题。

  “我现在确实走投无路了,想请你们帮帮忙,给我的两个孙子争取一些抚养费。”2022年7月,年近七旬的赵某向翼城县检察院检察官说出了自己的无奈。四年前,两个孩子的父亲因车祸去世,母亲崔某以外出打工为由再未归家,亲属多方打听无果,赵某只得独自抚养两个孙子。然而,赵某年事已高、疾病缠身,已无力抚养两个孩子,遂打算以孩子为原告将崔某诉至法院索要抚养费。在得知检察机关有支持起诉的职能后,他专门来到翼城县检察院寻求帮助。

  在接手这个案件后,承办检察官发出了三连问:赵某能否做孩子的法定代理人?崔某是否真的处于失联状态?起诉崔某能否解决孩子的实际困难?

  经了解,父亲去世后,两个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仍为失联的母亲崔某。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通常是监护人,但现在母亲又是被告。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与法律援助中心沟通,协调该中心指派律师参与诉讼,后又到崔某的户籍所在地、常住地进行调查。崔某的母亲表示,崔某确实多年未回过家,甚至崔某的父亲生病时都未能与其取得联系。承办检察官又走访了崔某邻居等多人,证实了这一情况。

  在无法联络到崔某的情况下,抚养费纠纷即使胜诉,两个孩子也不一定能拿到抚养费。实践中该类案件执行多是无果而终,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虽然国家对于“事实孤儿”有相应的救助政策,但须由儿童的监护人申请。如果监护权不变更,没有崔某的申请,两个孩子无法顺利享受该项政策。

  以何种方式支持起诉更为有利?2022年8月,一场关于应适用抚养费纠纷还是监护权纠纷的听证会在翼城县检察院召开。该院邀请民政、团委、妇联等部门工作人员参加听证。最终,听证员一致支持由检察机关以撤销监护权为由支持赵某起诉。赵某也认可听证会结果,变更诉求后向法院起诉。

  为推进案件取得实效,翼城县检察院又继续通过各种方式联系崔某,终于在法院判决前联系到了崔某本人。令人遗憾的是,崔某表示自己没有能力承担监护职责,明确表示放弃两个孩子的监护权。2022年10月31日,法院最终作出判决,撤销崔某监护权并指定赵某为两个孩子的监护人。

  为尽快推进两个孩子“事实孤儿”的认定,2022年11月14日,翼城县检察院检察官来到赵某家中看望,并一同前往当地镇政府协商为两个孩子申请“事实孤儿”相关事宜。

  经当地镇政府研究并报翼城县民政局审批,日前,翼城县民政局确认了两个孩子的“事实孤儿”身份。至此,两个孩子的抚养难题得到了解决。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shzs/fzzc/202303/t20230331_14986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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