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警示案例 > 正文

常州高新区检察官以案释法:快递盒中暗藏的“危机”

发布时间:2023-03-30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马可兰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检察院 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

  不知从何时起,快递开始充斥着我们的生活,那小小的快递盒在给我们带来诸多惊喜的同时,也可能会带来意想不到的危险。2022年,我院受理了一起非法买卖危险物质和爆炸物案,作为这起公安部专项行动系列案件专案组的一员,随着审查的深入,我发现该案中利用网络销售危险物质的情况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该案中涉及的硝酸铵、叠氮化钠分别属于爆炸物和剧毒化学品,买卖、运输等需要严格遵守国家要求。像叠氮化钠不仅具有毒性,吸入、口服或经皮肤吸收均可致中毒死亡,同时还具有爆炸性,在科研、实验等过程中因使用不慎而引发的爆炸也时有发生。那么,这类危险化学品怎么会出现在普通的快递盒中呢?

  原来,常年从事化工行业的王某为了满足一些客户逃避国家管控措施、非法购买硝酸铵、叠氮化钠等危险化学品的需求,她一方面在线下联系之前的客户,一方面通过暗网等非法网络渠道找到了硝酸铵、叠氮化钠等危险化学品的购买渠道。她为多赚差价,便在百度贴吧、“小木虫”论坛等平台发布广告,逐步构建起一个危险化学品非法购销网络。此外,为了躲避审查,她还专门选择不知名的、检查不严的快递或者物流公司进行邮寄,更是增加了运输中的风险。

  我们在案件办理中发现,这些危化品买家当中,既有高校的实验室、试剂生产企业,也有生物公司、冶金公司。经过了解,他们之所以选择到网络上购买这些化学品,一方面是因为价格因素,例如购买100克叠氮化钠,走非法物流渠道只需2000多元,而走正规渠道则耗费较高,光运费每次就要近万元,另一方面是手续繁琐,需要提交符合安防标准的各类证明材料,而且在所有条件都达标后,还需要等待审核通过方可购买。

  大批量消耗危化品的企业,大多有资质,且供货渠道稳定,而不少高校实验室、生物公司等少量多批次用户,往往为了省时、省力、省钱,就选择从不法途径购买危化品。网络非法销售的危化品单批次虽量小,但日积月累量也很大,王某在2019年3月至2020年6月期间,共对外销售硝酸铵累计1215.5千克,利益诱惑之下铤而走险,不仅是对社会安全的藐视,更对自己人生的亵渎。

  案件办结了,并不意味着工作的结束。想要彻底消除这条灰色产业链上存在的巨大隐患,仅靠打击是远远不够的。于是,后来我和同事结合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主动走访快递企业,进行安全宣传,并总结提炼出“七步工作法”助推寄递安全问题治理。同时,我还结合办案实践撰写了情况反映,该情况反映被省委主要领导批示,相关案件报道更被新华社等媒体刊载,起到了较好的社会传播效果。办好一个案件可以胜过一沓文件,落实能动司法理念,让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可感可触,这是新时代对检察官提出的新要求,也是做好人民美好生活守护者的新使命。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yaowen/202303/t20230328_1496248.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