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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检察官提醒老年人:这样的骗子,爷爷奶奶要小心!

发布时间:2023-03-30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80多岁的黄老太怎么也想不到,早上遛个弯的功夫,自己货真价实的金首饰就变成了一文不值的“假货”。

  2022年9月的一个早晨,黄老太独自在公园散步,角落里的一处文化墙吸引了她的注意。驻足观看时,一名中年妇女上前搭讪。闲聊之时,只听不远处传来一听惊呼:“谁的包掉在这儿了!”

  黄老太扭头查看,原来是一名男子捡到了一个黑色的小包,打开一看里边竟是一条黄澄澄、沉甸甸的金项链。

  中年女子拉着黄老太上前看热闹,不时发出啧啧称赞。男子又在包里翻找了一通,发现了一张发票,显示金项链价值3万余元。黄老太看了也有些羡慕。

  没想到,男子担心被人“举报”,竟主动提出“见者有份,三人平分”。

  男子表示想要项链,多出的2万元,愿意马上就到银行取现金,分给黄老太与中年妇女。中年妇女听后随即应和,表示同意。

  仅仅因为在路边看到,就能分到一万元,黄老太意外又惊喜。

  看黄老太心动,男子立即提出,三人萍水相逢,为了保险和公平起见,拾到的金项链由黄老太暂时保管,中年妇女陪自己一起到银行取钱。但又怕两人去取钱时,黄老太溜之大吉,独吞金项链。于是男子提出让黄老太把脖子上戴着的细金项链以及手腕上戴的金手镯交出来,当作抵押。等取到钱,三人再钱物两清。

  这逻辑听起来好像没毛病。黄老太不及多想,男子和中年妇女就七手八脚地把她的项链和手镯摘了下来。

  “我们很快就回来。”留下这句话后,男子和中年妇女就共同离开了。黄老太在原地等了20多分钟,仍没看到两人返回的身影,左思右想,才觉得自己可能被骗了,而回家一看,那条金项链果然是假的。

  原来,男子姓周,与中年妇女本就是一伙的。两人利用老年人防备心理差、容易相信他人的弱点,设计了这出双簧。用假项链冒充黄金项链,以拾物平分的伎俩诓骗独身的老年人。在遇到黄老太之前,两人已经在其它乡镇用同样手法,从另一位老奶奶手中骗得一条金项链。

  鉴于此类犯罪具有结伙流窜作案、连环作案特点,承办检察官结合周某的行动轨迹,引导公安机关跨区域补充侦查,果然发现其在兴化、高邮等地均有此类诈骗行为,作案对象都是佩戴贵重首饰独自行走的老年人。

  近日,经兴化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与周某共同作案的中年妇女另案处理。

  这是一起典型的针对老年人的“拾物平分”类诈骗!

  骗子通常在集市、菜场、公园等偏僻路段,沿途寻找佩戴金银首饰的独行老年路人。待时机成熟便利用同伙前去搭讪。

  骗子将事先准备好的高仿金银首饰扔到路上,又假装捡到,引起被害人注意,随后提出“拾物平分,见者有份”。又以回去拿现金,担心受害人跑路为由,诱骗受害人用身上的真金白银,抵押被平分的仿真金银首饰。得手后,骗子再借机逃之夭夭。

  【检察官说法】

  天上不会掉馅饼,地上不会冒金子。“拾物平分”是一种老旧的诈骗手段,防范并不难。在路上看到他人遗落的东西,应当做到拾金不昧;看到他人捡东西并来纠缠,应当做到不予理会。

  不图不占不轻信,不贪不给不上当!

  祝老年人都能远离诈骗,安享晚年!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yaowen/202303/t20230329_149686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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