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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 | 男子与假身份妻子离婚未果 吉林龙潭府检联动撤销假婚姻

发布时间:2023-03-26 来源: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日,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检察院依托与民政部门的联动机制,成功办理了一起虚假身份婚姻登记撤销案件,有效地解决了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忧心事。

  宋某与一名自称王某的女子通过网络相识,两人于2017年办理结婚登记。2019年,王某离家失联,宋某欲起诉离婚,法院以王某身份信息不实为由驳回起诉,民政部门因该案非受胁迫结婚无权撤销,当事人多方维权未果。接到线索后,龙潭区检察院行政办案组迅随即展开调查,经与公安机关核实,常住人口信息库中并没有王某的身份信息,王某系虚构身份骗取结婚登记,现该女子下落不明,严重妨害了宋某的离婚自主权。

  “该案既不符合婚姻关系的无效条件,亦不符合婚姻关系的可撤销条件,所以在现实中当事人才会遇到法律救济不畅的难题,若不能妥善处理,不仅对当事人生活造成困扰,还将引发多重社会矛盾。检察机关可以通过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行政机关撤销错误的婚姻登记,我们应当打通该类案件司法执法难点、堵点,切实解决影响群众生活的‘老大难’问题,及时为老百姓传递法治温暖。”龙潭区检察院检察长别旭东说。

  2022年8月,龙潭区检察院召开了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了行政机关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按照“办案+监督+治理”的检察模式,向民政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书,建议其依法撤销错误的婚姻登记、加快与公安部门信息共享,提高婚姻登记当事人信息核验的准确性,同时做好婚姻登记的警示宣传工作。

  民政部门迅速回函,针对建议内容逐条制定了详尽的整改计划,于8月23日撤销了宋某与王某的错误婚姻登记。在调查的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发现王某涉嫌构成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遂将线索移交给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很快对王某进行立案,并于2022年10月18日移交至龙潭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前不久,法院对王某作出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的有罪判决。

  民政部门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主动介入不但为行政机关解决了痛点、难点,也为群众办了实事,更促成了行政机关和当事人之间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达到案结事了政和的目的。

  

  来源/法治日报、吉林市龙潭区检察院


原文链接:http://www.jl.jcy.gov.cn/gzdt/202303/t20230322_40563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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