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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眼中的数字检察|打造可复制推广的“元宇宙”未检样板

发布时间:2023-03-26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元宇宙是融合日常经济、社交、娱乐活动的网络“平行宇宙”,是利用科技手段进行链接与创造,与现实世界形成映射和交互的虚拟世界。随着虚拟世界对现实世界的影响不断加强,未成年人对虚拟世界的司法需求也日趋增加。“未检+元宇宙”的设计,可以打通检察机关与未成年人“最后一公里”的距离,用虚拟现实增强设备将数字与现实链接,建设高效、便捷的未成年人保护线上工作平台。

  实践:“元宇宙”驱动未检工作新发展

  我院立足实际,主动探索“元宇宙”赋能未检工作创新发展的新路径,以数字化检务空间为载体助推未检体系多元化发展,激发未检检察官在数字时代推动社会治理的新潜能。

  一方面,构建家庭教育指导区块链联盟。充分发挥“元宇宙”平台的兼容性,引入其他力量构建家庭教育指导区块链联盟。例如,与厦门市妇联加强协作,检察机关在“元宇宙”空间宣告送达《督促监护令》并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心理咨询师、司法社工在各自分会场专题授课,并邀请团组织、教育部门等同步观摩授课,通过“天涯若比邻”的即时链接体验,克服线下教育对地域、场所的过多依赖。

  另一方面,建设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前哨阵地。将法治教育装进“元宇宙”,改变普法宣讲受时间、空间限制局面,将法治教育送到“前沿”。与学校举办“元宇宙”模拟庭审,建设虚拟法庭并设计检察官、法官、律师等虚拟角色,由学生操控对应角色进行模拟庭审,感受沉浸式司法体验。在学生寒暑假期间,我院建设并开通专门的“关爱元宇宙展馆”,创新“线上学习+线下游园”等方式,受教育人数达25万人,覆盖面、影响力持续拓展。

  我院建成“强制报告元宇宙主题馆”,涵盖学习和“一键报告”功能,强制报告主体通过手机端登录后,即可以通过音视频、语音输入等多种方式一键履行强制报告义务,或将相关线索同步报送检察机关,有效提升监督质效。

  展翼: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元宇宙”未检样板

  当前,“未检元宇宙”模式还处于初步探索阶段,持续挖掘多领域的特色应用场景,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元宇宙”检察样板是下一步工作的发力点。

  一是依托“元宇宙+多级联动”为一体履职提能。“元宇宙”技术应用对形成跨部门、跨层级、跨专业、跨地区的安全协同检察工作模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我院在省检察院指导下探索建设全省“未检闽e站”线上工作平台,整合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职能,为全省三级未检部门提供统一线上平台建设样本,助力实现异地帮教有场所、普法资源能共享、强制报告同监督等,构筑未检一体化履职新阵地。

  二是依托“元宇宙+司法办案”为法律监督提速。我们将依托“元宇宙”技术,健全跨部门联动协同工作机制,强化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的紧密衔接格局。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和区位特点,整合线下社会支持体系,实现帮教工作向线上延伸。探索开展“元宇宙”文书送达,通过后台权限准入、文书加密等实现隐私保护,保障司法程序高效运转的同时,更充分地体现司法仪式感。

  三是依托“元宇宙+普法宣教”为品牌塑造提质。我院将探索运用新技术开展普法宣教工作,诸如通过设计AI数字人形象、引入人脸识别等新兴技术,进行情景互动式普法宣传,打造与现实同步运行的平行“元宇宙”空间,摆脱时空和场所承载限制,实现未检普法宣传的“扩容增效”。

  (作者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llyj/202303/t20230322_60915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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