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丨为“鹤乡”筑一道检察防线
△检察日报2023年02月19日第02版△
吉林西部白城,科尔沁草原纵深,松花江和嫩江在这里打了一个“漩儿”,形成了向海、莫莫格、嫩江湾等诸多湖泊和湿地,成为丹顶鹤、白枕鹤等100多种珍稀鸟类的栖息家园。然而,在上世纪末与本世纪初,这片自然生态之地遭到了破坏。
近年来,吉林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针对盗挖湿地表层土、破坏湿地生物多样性等违法行为进行法律监督,开启“恢复性+预防性”湿地生态立体保护模式,建立常态化保护机制,凝聚湿地公益保护合力,推进溯源治理,筑起了湿地生态保护的检察防线。
合力保护湿地“黄金层”
位于白城市镇赉县的莫莫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吉林省最大的湿地保留地,区域面积14.4万公顷,被誉为“中国白鹤之乡”。然而,检察机关在2015年的一次勘查中发现,该保护区生态环境受到破坏,湿地资源萎缩,原本一望无际的苔草、小叶樟被杂草取代,有的地方甚至被开垦成耕地。
湿地作为重要生态资源,是吉林西部发展的重要一环。为此,白城市检察院探索公益诉讼保护湿地之路。为追踪湿地受到破坏的深层原因,白城市检察院、镇赉县检察院组成公益诉讼办案组,多次到保护区实地踏查,并通过调阅多年的案件卷宗,发现保护区内存在严重的挖取、贩卖湿地表层土行为。经进一步调查,检察官得知这些被盗挖的表层土壤酸碱性呈中性,没有污染,适合做水田育苗土,这也是倒卖湿地表层土牟取暴利的真正原因。对此,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了严厉管控和打击,但依然不能彻底整治。
此外,检察机关得知,在湿地保护中,存在多头执法、平行执法问题,使湿地管理出现“空白地带”。而且,由于各部门执法依据不同,造成同一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各异,带来执行难问题。
为督促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两级检察院协调相关监管部门召开联席会议,针对监管主体责任、适用法律法规、执法难题等展开深入讨论,对存在的具体问题逐一研究,厘清了湿地保护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与当地政府联合执法、综合治理的责任。参会各方共同制定了《镇赉县开展嫩江湿地非法取土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签订了《关于在非法取土专项整治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
在此基础上,两级检察院分别向当地政府部门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形成执法合力,严厉制止非法取土行为。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成立了联合执法组,开展常态化执法。检察机关还积极探索推行“检察公益诉讼+管理机构日常监管+社会公益组织参与”措施,推动多方联合进行综合治理,形成湿地合力共治局面。至此,非法取土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
与此同时,在吉林省检察院的大力推动下,白城市检察机关开展了湿地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截至2022年底,共立案办理湿地保护公益诉讼44件,推动治理修复湿地3.98万余亩;针对湿地保护区核心区内非法围垦、非法围堤、违章建筑等违法行为开展监督,共立案调查16件,督促行政机关恢复被围垦种植农作物的湿地2300余亩,拆除非法围堤、观鸟台等违规设施6处。
全力守护“物种基因库”
鹤鸣于九皋,声闻于野。向海湿地位于吉林省西部,以保护丹顶鹤等珍稀水禽和蒙古黄榆等稀有植物群落而闻名。蒙古黄榆,更被称为植物界的“国宝熊猫”。
2021年初,通榆县检察院在开展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检察监督行动中,发现这一植物中的“国宝熊猫”正受到不法分子盗伐、外来物种入侵等多方面危害。检察官调阅了相关案件卷宗,现场走访勘查,在固定了大量证据后,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栽植黄榆、家榆苗木2万余株,全面修复了受到破坏的湿地植被。同时,在该院建议下,当地管理部门还配备专人负责管理,保护向海湿地内的珍贵植物。
2021年6月,该院检察干警在现场踏查时发现,向海湿地多了一个“不速之客”——刺萼龙葵,这是一种极具破坏性的外来物种,如不及时治理,湿地将面临大面积“感染”风险。
为此,通榆县检察院向相关管理部门再次发出检察建议,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听证会,厘清责任主体,邀请相关专家进行科学论证、提出治理方案。职能部门在第一时间组织开展对刺萼龙葵的灭除行动,不到一个月时间,这一有害外来物种被清除。
近年来,通榆县检察院围绕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先后办理非法狩猎、非法盗伐等案件13件。同时,该院联合相关行政部门,持续开展湿地系列生态保护工程。
扎实推进“预防性”保护
2022年6月1日,我国湿地保护法正式实施,为湿地保护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随后,白城市检察机关对莫莫格、向海等湿地和自然保护区开展检察监督“回头看”,发现前期存在的问题虽然得到较好整治,但由于违法成本较低,破坏湿地及损害野生动物的行为还时有发生。相关行政部门虽然加大监管保护力度,但职责边界不清、职能交叉等问题依然存在,湿地保护亟需在工作机制和立法上予以完善。鉴于涉及地方立法,2022年8月,白城市检察院向吉林省检察院移送了相关案件线索。
吉林省检察院随即启动“一体化”办案机制,三级院联动在镇赉县召开磋商会,为全省27个湿地保护区、32个湿地公园开启了湿地预防性公益保护之路。吉林省公益诉讼大要案指挥中心形成了《莫莫格保护区湿地公益司法保护磋商会会议纪要》,签订了《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强化跨区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建立了线索移送、信息共享、交流会商和研判、配合调查取证等机制,积极推动省、市、县三级联动,开展常态化预防性保护,助推工作质效提升。吉林省检察院还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地方立法建议,为进一步完善《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地方立法贡献检察智慧。
与此同时,吉林省检察院协调相关部门就保护珍稀濒危野生禽类开展预防性行动,在充分协作基础上,充分运用信息化系统,构建了“湿地保护天眼”空天大数据应用平台,运用卫星遥感技术,对湿地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等进行实时“巡查”,对问题整改情况组织“回头看”,确保预防性保护见真章、见实效。
在这一有效举措下,莫莫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增建了17处人工招引巢,为野生鸟类繁殖提供有利条件。2022年,莫莫格湿地迎来了4000余只白鹤、2000余只东方白鹳,创历史新高。周边区域以村为单元,建立了生态共管责任区4个,湿地保护志愿者队伍进一步壮大,破坏湿地现象明显减少。
来源/检察日报
原文链接:http://www.jl.jcy.gov.cn/gzdt/202302/t20230223_4015931.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未检丨小小记者团,一起来参观
- 盘锦市盘山县人民法院以不...23-12-15
- 致中共泗洪县委杨云峰书记...22-06-17
- 邹福君带人来政讯通-全国...21-11-12
- 兴义市教育局滥用职权,违...24-06-04
- 致河源市人民政府李勇平市...23-11-03
- 邹福君,自称中国雷锋报~...21-11-10
- 致广东省人民政府王伟中省...23-11-03
- 《〈实践论〉〈矛盾论〉精...21-08-21
- 邹福君,自称中国影响力人...21-11-09
- 悟延安精神 为人民服务24-11-28
- 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24-11-28
- 联动履职 共同守护河畅民...24-11-28
- 利剑护蕾|检察官“跨界”...24-11-28
- 检察日报:守好“钱袋子”...24-11-28
- 检察日报:以立案监督为抓...24-11-28
- 四川省检察院成功举办第二...24-11-28
- 昌都市人民检察院、昌都市...24-11-28
- 天水:召开“检护民生”专...24-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