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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走出了“重婚”困局

发布时间:2023-03-13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23年前的结婚登记终于被撤销了,我这心里总算踏实了!”春节后不久,在广东深圳生活的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人胡某给阿拉善盟检察分院办案检察官打来问候电话,顺便告知检察官自己的现状。

  胡某是阿拉善盟检察分院制发的全盟首份“撤销虚假婚姻登记检察建议”的引发人。三年前,胡某因一起房产民事纠纷查看个人信息时,意外发现在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系统中他竟然有两条结婚记录。胡某多次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但答复均是,其申请不符合撤销条件。胡某向上级主管机关提起复议,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2020年5月,胡某将阿拉善左旗民政局诉至法院。法院经一审、二审、再审,均以婚姻登记超过起诉期限为由,裁定驳回了胡某的起诉。

  2022年10月,胡某向阿拉善盟检察分院申请监督。办案检察官通过审查在案证据,与被申请人阿拉善左旗民政局举行座谈会,对被诉行政行为和法院裁定的合法性进行了全面审查,最终查明胡某在民政部门的两次婚姻登记情况:一次是巴彦浩特镇政府于1999年2月13日作出的胡某与“俞述苹”的结婚登记,但该结婚登记档案中没有“俞述苹”任何身份信息,结婚申请书中双方签字存在造假行为,而且也没有婚姻登记员信息;另一次的登记时间是2006年8月22日,胡某和现任妻子朱某申请登记结婚,巴彦浩特镇政府在办理相关手续时未严格审查胡某的婚姻状况,为胡某和朱某办理了结婚登记,致使胡某在同一婚姻登记机关两次登记结婚。2013年11月,婚姻登记职责依法由巴彦浩特镇政府调整到阿拉善左旗民政局,民政局将接收的婚姻登记档案录入管理系统时也未审核出胡某重复登记的情形。

  为推动本案行政争议得以实质性化解,2022年12月7日,阿拉善盟检察分院举行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办案检察官介绍了对法院裁判结果和行政机关登记行为的审查情况,并进行了示证,还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结合所查明的事实,检察官提出了“一分为二”解决该案行政争议的思路,即一方面,错误的婚姻登记应予以纠正,当事人的合法民事权益应予以保护;另一方面,在调查核实后认定当事人存在过错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听证员从各自领域客观、审慎地发表了意见,一致认为胡某与“俞述苹”的结婚登记不符合婚姻登记形式要件,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依法应予以撤销,以维护婚姻登记秩序和当事人合法权益。法院裁定驳回胡某的起诉,于法有据,并无不当。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审查把关不严,胡某与“俞述苹”结婚登记系以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

  听证会后,阿拉善盟检察分院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民政部制定并发布的《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向阿拉善左旗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其依法撤销胡某与“俞述苹”的结婚登记。阿拉善左旗民政局于2023年1月6日书面回复:“经研究,采纳检察建议,决定撤销胡某与‘俞述苹’的结婚登记。”胡某也向检察机关撤回了监督申请。至此,胡某终于走出困扰其多年的“重婚”困局,他漫长的维权之路就此画上了句号。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shzs/fzzc/202302/t20230222_148374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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