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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多发路”变“安全便民路”

发布时间:2023-03-13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近日,河南省栾川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确认辖区鸾州大道小南沟路口已经新增设了警示牌,斑马线也连为一体。当地居民邢某高兴地对检察官说:“有了警示牌和完整的斑马线,我们出行既安全又方便,‘事故多发路’变成了‘安全便民路’。”

  2022年10月,栾川县检察院在开展道路安全专题调研时发现,鸾州大道小南沟路口等3处路段属于事故多发段。

  “这儿的斑马线形同虚设,每次外出走到村口,看着飞驰而过的车辆,总不敢过马路,好不容易走过一段斑马线,中间又有绿化带挡着,绕过去还要面对飞驰而过的车辆,真让人提心吊胆。”小南沟村居民陈某向走访调研的检察官反映。

  经现场调查,检察官发现鸾州大道与小南沟村道路相交形成“丁”字路口,该路口系小南沟居民出行必经路口,连接路缘石的斑马线被绿化带分隔,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不足,加之鸾州大道上车流量大,车辆行驶车速快,致使该处交通事故频发。

  “这里原来有护栏的,出行需要绕行一段,小区为了‘省事’就把它拆除了,这样看着是方便了,可安全隐患就大了。”居住在附近的周先生指着鸾州大道中间安全护栏的“缺口”说道。检察官现场看到,路口护栏有明显的人为拆除痕迹,小区出入车辆及行人可随意横穿马路。

  经初步调查,栾川县检察院认为,上述路段交通安全设施不完善,存在交通安全隐患,且给群众出行造成不便,需要整改完善。因整改工作需要多个行政主体合力解决,2022年10月10日,该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法律适用,并就涉案路口应该如何整改等问题组织讨论。经过集体评议,参加听证人员一致认为上述路口确实存在交通安全隐患,迫切需要整改,相关行政单位应尽快制订整改方案,并把整改方案落到实处。

  据此,栾川县检察院向县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制发了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作,在3个月内解决上述道路安全隐患问题;采取有效监管措施,建立长效管养机制,全面排查、完善本辖区内路口交通安全设施,构建有序、安全、畅通、便利的交通环境。

  相关行政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在相关涉案路段加装警示标志和安全设施,在没有中央分隔带且未设防撞护栏处设分隔栏杆;在有行人穿行的断口处,降低护栏高度,并且在断口处设置分隔柱。通过相关部门共同努力,涉案路段都按时整改到位。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shzs/fzzc/202302/t20230223_148404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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