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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用“检察建议+” 公益诉讼助力美丽包头建设

发布时间:2023-02-15 来源: 作者:佚名

  ——包头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爱包头、作贡献”暨“部部提升、项项进步”品牌成果

  特色亮点

  检察建议是指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且造成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公益诉讼检察部门高度重视检察建议的职能作用,采取活用“检察建议+”方式,助力美丽包头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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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建议+磋商沟通。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特别是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可以尽量利用磋商程序加以沟通,了解问题症结所在、被诉行政机关理由,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检察建议+听证。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需要当面听取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意见的,可以召开听证会,以促进诉前程序司法化进程,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检察建议+跟进监督。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问题复杂,成因多元,通过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强化跟进监督,有效推动问题得到彻底整改。

  检察建议+法治宣传。办案中坚持党的领导,在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引领下,在发出检察建议保护公益的同时,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增强全社会对公益诉讼检察的认同感,全力凝聚共识。

  经验做法

  “当年,我站在山上俯瞰厂区,一片烟尘环绕。现在,我参观厂区、控制室以及厂内的环保实施,厂房内外空气清新,头顶是蓝天白云。”这是2022年6月11日,包头市举办“环保实施向公众开放”主题宣传活动,家住厂区附近的刘先生参观公司时的场景。站在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企业里,刘先生感叹,变化太大了。

  公司的这一变化,也得益于检察机关办理的系列公益诉讼案件。针对该公司存在土壤、大气、地下水、噪音、粉尘污染及居民饮用水安全等问题,向生态环境部门提出检察建议要求其督促公司进行彻底整改,同时就1.32万吨(包括混合物)大修渣处置后废渣混合物未依法处置等问题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在检察机关和生态环境部门多次指导帮助下,公司制定完成了整改和修复方案,投入近20亿元进行修复治理,完成了土壤、地下水、尾气、煤尘、噪声等污染治理,进行覆土绿化和防控治理。目前,污染物修复后均满足修复目标值,实现烟气超低排放、工业废水“零”排放、厂内危废近“零”库存,周边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监测区域的PM10降幅40%以上,噪声平均降低了10—20分贝。

  “公司能够连续四年邀请市民参观企业环保实施,说明了企业的底气和信心。”刘先生说。

  检察建议+磋商沟通,做好公共利益守护者。依托公益诉讼专项活动,通过磋商沟通,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针对人民群众所忧所盼,集中开展了“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生态环保专项监督活动,就发现的安全隐患与相关行政单位进行磋商,并在磋商基础上依法发出检察建议,确保整改到位。调研工作中发现,电厂用煤车辆煤尘、扬尘污染大气环境,电解铝、冶金煤炭企业脱硫污染大气环境,后专门开展了煤尘、扬尘、脱硫专项排查检查活动,会同生态环境等行政执法机关,对全市部分行业及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就职能部门存在的怠于履职情形,召开座谈会进行磋商,随后发出检察建议。目前,所涉及的电厂、冶金企业已进行了整改,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检察建议+听证,推动“老大难”问题有效解决。秉持“通过诉前程序实现维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这一理念,积极探索“检察建议+听证”工作模式,着力解决久拖不决的“老大难”问题。针对黄河岸线浮桥利用项目破坏南海子湿地生态环境,从黄河违规取水,向黄河排放尾闾废水等问题,组织水务、交通、林草等部门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有关专家意见,与相关行政部门就整改方向、整改措施、整改进度和跟踪反馈等具体问题达成一致。听证会后,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为各方依法履职指明了方向,也为加强沟通协作提供了支持。

  检察建议+跟进监督,能动履职促进诉源治理。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运用明察暗访方式进行“回头看”监督。在开展保护“母亲河”、河湖清“四乱”专项检察监督活动中,针对一些行政部门对昆河河道监管不到位的情况,发出检察建议后,发挥“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通过跟进监督、明察暗访“回头看”提出解决方案,使昆河河道内影响泄洪、危及黄河生态环境的高杆作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其他障碍物被全部清除,采砂现象和行为被杜绝,消除了汛期安全隐患,保护了“母亲河”黄河的安澜。

  检察建议+法治宣传,让公益诉讼飞入寻常百姓家。在发出检察建议保护公益的同时,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增强全社会对公益诉讼检察的认同感,全力凝聚社会共识。在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及办理案件过程中,充分利用召开的座谈会、磋商会、联席会、听证会等,向相关行政机关宣传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用心做好答疑解惑,提高法治服务质量。在送法进企业、社区、农村专项宣传中,用心讲好新时代检察故事,向群众宣传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也被纳入立体宣传网络,有效增强了群众对公益保护的知晓度和认可度。开展“公益诉讼进党校”计划,让更多党政领导干部了解、重视并支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成果价值

  针对“产业结构偏重,是包头治污面临的最大困难”实际,紧盯中央环保督察问题线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准确把握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先行区的切入点、着力点,活用“检察建议+”工作模式,不断加大生态环境领域司法办案力度,扎实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围绕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找准统筹生态环境保护、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民生的平衡点,助力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2022年以来,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127件,提出检察建议109件,检察建议全部被采纳。保护草原1103.85亩、林地6256.76亩,联合执法机关建立“检察公益林”“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等公益林基地10个,补植复绿11873.48亩。联合相关部门或单独开展巡河(湖)25次,清理污染水域100余亩,清理被占用河道6.5公里,清理垃圾13500余方,回收废物0.6万吨,拆除违章建筑0.5万余平米。

  草原、森林、河湖、水域等得到有效保护,包头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为建设“碳达峰碳中和”先锋城市、环保模范城市、“无废”城市贡献了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被自治区检察院授予优秀办案团队,在首届全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业务技能竞赛中获优秀组织奖,两名检察人员被授予“业务标兵”和“业务能手”。

  目标追求

  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业,建设美丽包头是包头人民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需要公益诉讼检察人的努力和付出。包头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要求,积极践行“爱包头、作贡献”主题实践活动,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展广度,通过活用“检察建议+”工作法,助力美丽包头建设,打造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包头检察品牌,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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