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谈学习贯彻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宿州:深入推进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宿州:深入推进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张黎
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总结全省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新的重大成果,科学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对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部署。宿州市纪委监委认真学习领会省纪委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任务要求,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全面从严治党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新宿州提供坚强保证。
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坚持不懈学懂弄通做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学报告、悟思想、铸忠诚、强担当”专题学习活动,着力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深悟透、融会贯通、落实落地。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围绕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推动皖北“两个加快”、推动三次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等重点任务,盯问题纠偏差、盯隐患防风险、盯责任保落实、盯短板促整改,重点发现并推动解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履行职责使命不到位、推进重大改革和重点工作不扎实等问题,坚决纠治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照搬照抄、上下一般粗等问题,督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严明政治纪律、担当职责使命,确保各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落地。
以刚性约束推动责任落实,督促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协助市委健全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责任上全链条、制度上全贯通的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深化运用责任清单、约谈提醒、述责述廉、定期会商、情况通报等方式,压紧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督促职能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强化“两个责任”督查考核,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的地区和单位严肃追责问责。精准稳慎用好问责利器,既防止问责乏力,也防止问责泛化。切实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紧盯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依规依法履职用权、廉洁自律等情况,加强日常监督,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严肃惩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深化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持续深化“一改两为”,把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决整治空喊口号、阳奉阴违、只表态不落实、“把说了当做了、把做了当做成了”以及对政策举措和工作部署片面理解、机械执行、野蛮操作、简单化、“一刀切”、“乱加码”等不上心、不用力问题,靶向纠治甘于“躺平”不担当、敷衍了事不作为、任性决策乱作为等问题,重点整治全省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全面提升工作效能大会提出的“六重六轻”问题,切实以务实作风推动真抓实干。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深刻把握作风建设地区性、行业性、阶段性特点,抓住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深化整治,持续健全常态监督、严格执纪、定期通报等工作机制。
持续深化“政治体检”,着力提升巡察工作的覆盖广度、监督深度、震慑力度。巩固深化政治巡察。修订六届市委巡察工作规划,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和巡察“回头看”,有序组织开展六届市委第四轮、第五轮、第六轮巡察。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坚持分办交办机制、向被巡察单位上级分管联系领导通报机制,严肃反馈巡察意见,加强整改日常监督,有效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持续完善上下联动工作格局。加强对县区巡察工作的指导督导,推动县区巡察向部门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基层站所、窗口单位延伸。制定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工作指导意见,有效延伸巡察监督“最后一公里”。
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增强纪律自觉。把纪律教育列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和新提拔党员干部廉政谈话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校主体班次培训、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的必修课。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常态化推进纪律教育巡回宣讲。综合运用忏悔录、案件通报、廉政党课等方式,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涵养良好政治生态。扎实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以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乡村等为抓手,以点带面推进清廉宿州建设,不断厚植廉洁土壤。
坚持永远吹冲锋号,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紧盯重点领域,深化整治金融、国企、执法司法、医疗卫生、粮食购销、开发区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坚决查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土地出让、招标投标等方面腐败问题,坚决清理风险隐患大的行业性、系统性腐败。坚决惩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对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围绕实施暖民心行动、常态化机制化“打伞破网”等部署要求,集中纠治就业创业、教育医疗、征迁安置、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清除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微腐败”、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包庇放纵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宿州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ywbb/p/1092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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