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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中发现网络平台漏洞便骗取平台补偿 兴化市检察官:恶意投诉不可取

发布时间:2023-02-06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恶意投诉 享赔付机制之利,食犯罪之果

  投诉本是维护正当权益的手段,但他们利用外卖平台赔付机制漏洞,恶意投诉,骗取平台补偿,虽享一时之利,终须自食恶果,可谓“偷鸡不成蚀把米”。

  2021年2月,姜某偶然在某外卖平台上发现,一些已经暂停营业的店铺里仍有部分团购套餐未及时下架,如果下单,商家必定无法兑现订单,此时向平台投诉索赔,可谓十拿九稳。姜某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很快就得到了平台赔付的一张价值10元的消费抵用券。

  尝到甜头的姜某沾沾自喜,又故技重施,恶意投诉2000余单,共获得价值近2万元的平台消费抵用券。

  发现这条“谋财之道”后,姜某还不忘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在姜某的指导下,韦某等其他3人相继加入“赚钱”的行列。期间,姜某又教会了“发小”陈某。陈某掌握方法后又教会了好友周某。在姜某、韦某和陈某的“宣传”指导下,他们身边很多朋友都熟悉了该骗钱方法并且能够熟练操作。

  但是外卖平台设有安全监测系统,一旦发现恶意投诉便会作封号处理。为了避免被封号,姜某等人通过利用他人账号投诉、购买虚假账号等方式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为避免恶意投诉被发现,姜某等人还专门寻找全国各地暂停营业的店铺下单,联系客服骗取平台补偿。案发时,他们下单并投诉的商家遍布全国103个城市。

  后来外卖平台经数据分析,锁定了索赔较为集中的4部手机,分析为恶意索赔,便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很快,姜某、韦某、陈某、周某等人先后被抓获。到案后,他们均认罪认罚,并主动退回了全部犯罪所得。

  近日,四人因犯诈骗罪、传授犯罪方法罪被追究相应刑事责任,其他参与恶意投诉诈骗的人员也受到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检察官说法】

  姜某无意中发现网络平台漏洞,不仅大肆骗取,更将身边的朋友拉下水,害了自己,也害了他人。

  正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每个人都应树立正确的世界观、金钱观,扎实走好人生的每一步。千万不要被一时之利蒙蔽了双眼,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yaowen/202302/t20230201_147869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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