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警示案例 > 正文

岂可如此!闯红灯被训斥后,还当街踹车躺路中央….

发布时间:2023-02-06 来源: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来源 | 静安检察

  女子闯红灯逼停正常行驶车辆后,不仅与车主起了争执,还踢坏车辆......近日,静安区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对被告人罗某提起公诉,静安区法院一审判处罗某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

  

  

  案情介绍

  2022年8月17日上午,胡先生驾车在某路口右转,与此同时,罗某准备直行通过路口。根据路口信号灯指示,此时直行是红灯,罗某应在路口等待。但是罗某对信号灯熟视无睹,直接闯了红灯,幸亏胡先生反应及时,刹住了车,才避免了发生车祸。

  心有余悸的胡先生打开车窗训斥罗某,要求对方不要再闯红灯,但是罗某不仅不服气,还与胡先生起了争执。为了宣泄情绪,罗某想要对着汽车吐口水,并故意对着车辆的右前侧狠踹,造成车辆副驾驶车门和右侧凹陷。看到闯了祸,罗某决定逃离现场,但被随即下车的胡先生拉扯住,在无法脱身的情况下,罗某索性躺在了马路中间,无奈之下胡先生最终选择报警。

  根据事后的物损鉴定和价格认定结论书证实,被害人车辆物损达人民币4800余元,已达寻衅滋事罪中损毁公私财物的入罪标准,罗某的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

  

  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面对检察官的讯问,罗某对自己闯红灯的行为供认不讳,她表示,自己确实看到了红灯,但是因为赶时间,才“出此下策”。不过对于双方起的争执,罗某一再表示,是胡某先辱骂自己,自己才踢踹车辆报复,责任应当在胡先生。

  是胡先生的责任么?

  检察官在查阅案发路段监控和证据材料后认为,罗某擅闯红灯影响他人车辆正常行驶有错在先。其次在与被害人发生口角后罗某没有选择正确的处理方式,反而采取企图吐口水、脚踢车辆的方式激化矛盾。在事情发生后,罗某又躺在早高峰的马路中间,影响其他车辆的行驶,破坏公共秩序。

  综上,检察官认为罗某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近日,静安区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对被告人罗某提起公诉,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人与人交往过程中,磕磕碰碰总是难免,希望大家能够采取正确的处理方式,莫要因为一时情绪上头,采取不理智的应对方式,导致矛盾激化。同时,也要再次提醒,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不要因为所谓的有急事、赶时间,而忽视道路交通安全,以免酿成悲剧,造成不必要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9Z-1TQ757N_lNRxyNZMtrA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