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时间】五分院:“益”路前行,用法治力量书写新时代“绿色答卷”
2017年7月1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经过五年多的风雨兼程,砥砺前行,从探索起步到快速发展、再到提质增效,公益诉讼检察已与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并列为“四大检察”统筹推进。
在这五年多的时间里,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以下简称:五分院)及辖区9个基层检察院的公益诉讼检察人时刻牢记“公共利益代表”职责使命,紧扣法定领域,聚焦公益诉讼监督重难点,持续加大各领域监督办案力度,用实际行动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新要求,书写下了一份新时代的“绿色答卷”。
聚焦重点难点
守护公益保护“责任田”
2021年1月,江津区检察院在走访区生态环境局时获得线索,米邦沱码头某便民菜市场等相邻设施侵占长江自然岸线,严重影响长江河道的行洪安全。
“河湖岸线是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具有调节水流、行洪及维持河湖生态平衡的生态功能。修复长江生态环境,刻不容缓!”很快,重庆市检察院就将该案列为挂牌督办重点案件。
江津区检察院会同区水利局(区河长办)等开展巡查工作,联合市检察院、五分院进行实地走访勘查,查明米邦沱码头某便民菜市场及周边汽修厂侵占岸线的情况属实。
江津区检察院随即向负有监管职责的区水利局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河道管理职责,消除河道行洪隐患,整治破坏河道的违法行为。
在后续跟进监督中,由于拆除工作涉及民生利益、存在一定的整改难度,检察官通过多次走访、收集意见,提出了设置、规范管理临时蔬菜市场、给予搬迁企业补偿的建议,不仅让拆除工作顺利进行,还守住了百姓的“菜篮子”。
在多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不到7个月时间,汽修厂、洗车场等现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设备已全部拆除搬迁完毕,共拆除影响行洪永久性固定建筑物1300余平方米,改造临时摊位约700平方米,整形恢复岸线120米,彻底消除了行洪安全隐患。
“为检察机关治理岸线的大局观、消除安全隐患不留死角的负责态度点赞。”一直关注此案进展的重庆市人大代表、江津区人大社会建设委主任委员徐高表示。2022年6月,该案被最高检、水利部联合评为涉水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事实上,这只是五分院辖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成效的一个缩影,办理全国首例非法捕捞贩卖食用长江鲟重大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全市首例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案、全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从绿水青山到长江生态保护,从“舌尖安全”到“脚下安全”,从古树珍禽到文化遗产,从公共安全到网络治理,从英烈保护到特殊群体保护......自2017年7月以来,五分院辖区两级检察机关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2617件,办理诉前程序2150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1522件、食品药品领域359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122件;84起案件入选全国、全市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深耕重点领域,扎实开展各种专项行动,维护公共利益,回应民生关注,这一个个生动的案例,这一组组翔实的数据,正是五分院辖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从探索起步到快速发展、再到提质增效的生动实践。
积极稳妥探索
开启公益保护“新思维”
出台《关于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规定》,创新两个工作方法,推行三项指导办案制度,落实四大推进措施......近年来,五分院认真贯彻落实市检察院党组对分院提出的“创建公益诉讼特色院”的指示精神,积极发挥分院承上启下的中坚作用,逐步探索建立“1234”工作机制,坚持运行一体化办案机制,有效推动分院及辖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提质增效。
荣昌区村民李洪涛、张翠红(化名)夫妻年迈多病、无稳定收入,常年居住于D级危房。其子女有赡养扶助能力却不履行赡养扶助义务,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对于此类尚不构成刑事犯罪的违法行为,老人不愿提起民事诉讼,当地政府或基层组织调解也难以见效。
2020年6月,在市检察院指导下,五分院按照一体化办案机制统筹荣昌区检察院办案力量,经过深入走访调研之后给出了公益诉讼解决方案。检察机关探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通过“调解+司法确认”方式结案,既充分保障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又能避免家庭关系无法修复,以个案实现有效维护公益与依法保护私益并重的办案效果,引领了当地尊老敬老的良好风尚。
2022年11月,此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全面实施五周年“五好”宣传素材评选“好案件”。
近年来,五分院辖区两级检察机关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探索远不止于此。五分院、南岸区检察院支持市消委会向农村地区销售假冒洗发产品的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创造性提出购买侵权区域相应价值惠农产品的诉讼请求,支持当地助农扶农产业,惠及农村不特定消费者;五分院探索全市首例“以碳代偿”替代性修复案,提出将被告需承担的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用于购买等值的碳汇减排量,达到替代性修复生态环境的目的......
“公益诉讼检察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干好它就是要把检察公益诉讼当作‘责任田’精耕细作,不断探索和创新。”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存国如是说道。
凝聚各方力量
奏响公益保护“大合唱”
公共利益保护工作从来不是检察机关一家的“独唱”,而是以“双赢多赢共赢”为目标,通过办案推动各方形成合力,努力实现公益保护的最优解。
2020年11月,永川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盗窃窨井盖案,这也是自最高检发出“四号检察建议”后,重庆检察机关办理的首例盗窃窨井盖案。办案中,检察官及时向市政管理部门通报案情,主动上门走访沟通,宣传“四号检察建议”有关精神,推动其建立“721”窨井盖快速维修管理机制。短短两个月时间,市政管理部门就及时更换、维修窨井盖100余个。
但光“治”还不够,要做到“防”“治”一体。检察机关又与市政管理部门共同想办法、定措施,建立数字化管理机制,对窨井盖实行全部录入、寿命化管理;建立保险机制,对窨井盖加装防坠网、织密保护网;建立防盗机制,对“老”窨井盖进行回收,更新有防盗功能的“新”窨井盖,守护好老百姓“脚底下”的安全。
“以前有的行政机关不理解、不配合,现在他们越来越支持、认同我们的工作,甚至主动上门,希望大家共同协作解决一些社会治理难题。”如今,五分院检察四部主任王启勇对“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深有感触。
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公益诉讼办案中像这样协作共赢的案例并不在少数。在渝中,检察官与行政部门联合督促,圆满解决困扰上千户居民的油烟污染问题;在大渡口,检察院督促行政机关整治辖区盲道、人行道被阻断和占用问题;在九龙坡,检察官密切关注市民用药安全问题,通过检察建议实现辖区电子处方全覆盖;在巴南,检察官针对“越界”塔吊问题,通过公益诉讼助推全区施工安全;在綦江,检察院向当地教委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多家单位联手保障残疾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在荣昌,检察院协同行政机关积极作为,合力消除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管盲区......
据李存国介绍,五年多来,辖区各院广泛凝聚各方力量,达成公益保护共识,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环境。比如,向区委、人大、政府报告工作,积极争取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大力支持;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等活动,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深化与法院、公安、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互通合作,健全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等协作机制。
此外,五分院及江津区、永川区、荣昌区等部分基层检察院还先后与四川境内多地检察机关会签公益诉讼区域协作意见,在联合办案、共建共享司法修复基地等多方面展开密切协作,实现长江跨界流域的协同治理,积极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发展。
公益保护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站在2023年的新起点上,
五分院辖区的公益诉讼检察人将
踔厉奋发,
笃行不怠,
以强烈的使命担当,
依法能动履职,
为公益诉讼检察事业续写新篇章。
原文链接:http://www.cq.jcy.gov.cn/jcdt/202301/t20230119_396979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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