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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扩大人才分类评价范围

发布时间:2023-02-01 来源: 陕西党建网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提升和规范西安市D类、E类人才分类评价工作,2022年11月,陕西省西安市人社局印发《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办法》,全面实施西安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聚焦“以产引才、以才促产”,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实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办法》将西安市原D类人才调整为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西安市原E类人才调整为西安市实用储备人才,并进一步扩大了人才分类评价确认范围。聚焦重点产业,将地区优秀人才评价范围从围绕“364”产业体系、“三区双创”及资本运作、上市辅导、自贸区管理等领域所需的创新型人才和紧缺型人才,扩展到围绕西安市重点行业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包括在电子信息制造、汽车、航空航天、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食品和生物医药6大支柱产业,人工智能、增材制造(3D打印)、机器人、大数据、卫星应用5大新兴产业,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软件和信息服务、会议会展6大生产性服务业,文化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以及军民融合、教育医疗、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所需的创新型人才和紧缺型人才。扩大人群范围,地区优秀人才将原获得排名全球前200名高校硕士以上学位的海外留学人员,扩大为获得排名全球前200名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吸引留住大学生,开通驻西安市高校应届毕业生直通分类评价确认。

  优化人才评价确认程序,统一人才分类评价确认部门。西安市各区县人社部门,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人社业务职能部门和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实施分类评价确认工作。市级部门所属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评价确认,由市级主管部门统一申报,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受理;区县、开发区所属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评价确认,以及注册纳税在西安市的中央和省上驻市单位、非公经济单位或自主创业人员按照属地原则受理,受理部门为单位注册纳税所在地的区县人社部门、开发区人社业务职能部门;驻市高校开展大学生直通认定的相应分类评价确认,统一由所在高校每年在规定时间集中申报,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受理。

  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对“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管理系统”进行升级,实行全流程网上申报审核,采用社保信息查询系统比对,启用西安市人才分类评价确认专用章(电子印章),颁发西安市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电子证书,方便各类人才和相关单位下载、查询、使用。

  责任编辑:魏捷


原文链接:http://www.sx-dj.gov.cn/a/rcdt/20230111/8226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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