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理论视野 > 正文

“两个确立”:新航程的压舱石

发布时间:2023-01-08 来源: 陕西党建网 作者:佚名

  党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心愿,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具有决定性意义。“两个确立”是历史和时代的选择,是深刻总结党的百年奋斗、党的十八大以来伟大实践得出的重大历史结论,是体现全党共同意志、反映人民共同心声的重大政治判断。在新的航程中,“两个确立”是我们的压舱石。

  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关乎党和国家前途命运、关乎人民根本利益。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一个成熟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始终坚持、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含糊和动摇的重大原则,也是党在百年奋斗中总结出的重要历史经验。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一方面,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党的任务光荣而艰巨;另一方面,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与之同时,在国内改革全面深化、发展全面推进的重要时期,一系列长期积累及新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亟待解决,党内“四大考验”“四种危险”现实地摆在面前。实现历史使命、战胜风险挑战,我们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习近平总书记以深厚人民情怀、卓越政治智慧、强烈使命担当,审时度势、果敢抉择,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带领全党全国人民发扬伟大的历史主动精神,撸起袖子加油干、风雨无阻向前行,义无反顾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取得了在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伟大变革,成为众望所归、当之无愧的党的核心、人民领袖、军队统帅。“两个确立”是符合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的重要政治判断和决策,是时代呼唤、历史选择、民心所向。

  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兴党兴国的根本指导思想;拥有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指导是我们党坚定信念、把握历史主动的根本所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深刻总结并充分运用党成立以来的历史经验,从新的实际出发,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提出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的飞跃。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党采取一系列战略性举措,推进一系列变革性实践,实现一系列突破性进展,取得一系列标志性成果,经受住了来自政治、经济、意识形态、自然界等方面的风险挑战考验,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推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让中华民族在新时代、新航程上有了思想旗帜、理论武装和锐利武器,为推进民族复兴伟业提供了科学行动指南。

  “两个确立”不是抽象的原则,而是每一个党员在新时代奋斗中的具体行动指南。坚持“两个确立”就是自觉地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党的核心地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来武装自己,确保全党在新征程中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维护党中央权威和维护习近平同志的核心地位是统一的。在新的伟大征程上,全体党员都必须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是统一的。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就是要把握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继续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

  (作者为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

  责任编辑:魏捷


原文链接:http://www.sx-dj.gov.cn/a/dkll/20230106/81983.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