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当新征程奋进先锋】林翠婷:积极践行新时代检察官的使命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检察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引导广大检察干警把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忠诚履行新时代职责使命的实际行动,“广东检察先锋模范榜”特别策划“争当新征程奋进先锋”专题,推出10名广东检察先进典型。让我们一同领略榜样精神,学习他们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爱岗敬业的职业精神,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和无私奉献的高尚品德,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青年强,则国家强。当代中国青年生逢其时,施展才干的舞台无比广阔,实现梦想的前景无比光明。”习近平总书记的寄语,让我心潮澎湃、备受鼓舞。生逢其时,既是机遇,也是责任。要牢记总书记殷殷嘱托,肩负起时代赋予的使命任务,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林翠婷
林翠婷,现任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从检21年,该同志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本色和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爱检敬业,恪尽职守,用忠诚与智慧,书写公平和正义;用良知与辛勤,积极践行新时代检察官的使命。先后获评“广东省检察业务尖子”“广东省三八红旗手”“广东省全民禁毒先进个人”“广东省检察系统先进个人”等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
作为一名检察官,该同志始终对工作满怀热情,奋战在检察办案一线,办理了1000多宗案件。她严谨细致对待每一宗案件,精准打击犯罪,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宗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她办理的一宗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涉毒案件,涉案冰毒数量多达700余克,然而在审查案件时,却面临2名主犯“零口供”问题。为了突破案件瓶颈,她白天阅卷、提审,不断给犯罪嫌疑人做思想工作。晚上则认真分析研判案件,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及时指导办案人员补充外围证据,以期达到“零口供”突破案件,最终把整个案件的客观证据串联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顺利办结了这起重大贩毒案。
作为部门负责人,该同志坚持真抓实干、锐意创新,悉心指导年轻检察人员,培养他们成长成才并能独立承担办案任务。秉承着“小院也要有大作为”的宗旨,率领第一检察部先后获得“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广东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广东省巾帼文明岗”“梅州市巾帼文明岗”“梅江区先进集体”等荣誉。
原文链接:http://www.gd.jcy.gov.cn/jcwh1/202212/t20221216_392484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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