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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多举措为检察官依法履职“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22-12-27 来源: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2022年以来,友谊县人民检察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检察官权益保障工作,强化检察官权益宣传保护,扩大检察官权益服务渠道,确保检察官依法、独立、公正履行监督职责,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加强领导,保障检察官办案规范科学。该院组织成立检察官权益保障委员会,检察长为主任,副检察长、政治部主任和1名经全体委员推选的外部委员担任副主任,及其他委员共计15人。下设办公室,政治部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制定了《友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章程》,确保权益保障委员会成立及开展工作规范化、具体化。既保证了整个权益保障工作的有序、有重点的进行,又做到检察权益保障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为检察工作取得实效打下坚实基础。
——完善机制,构建检察官维权立体网络。内部委员由院领导、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组成,在全院建立起维护检察官权益的服务网络,树立起全院一盘棋思想。外部委员由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部门推荐的代表组成,加强与这些单位和部门间的联系与衔接,构筑起检察官权益保障体系。发生侵害检察官权益的紧急事件,可以召开友谊院检察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召集相关委员参加,决定采取保障检察官权益的应急措施。通过邀请人大代表延伸维权触角。该院邀请2名人大代表任外部委员,通过沟通人大代表和其他委员共同参与提出问题建议、现场讨论,并且达成一致的意见。借助“外脑”实现精准保障,围绕自己的职责和能力,引导检察官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尤其是让年轻的检察干警无“后顾之忧”,在岗位上更好地发挥作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加强了对检察官权益的精准保护。通过内外联动、平台搭建、齐抓共管,形成了维护检察官权益的立体社会网络。
——加大宣传,营造检察官维权社会氛围。该院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提高办案检察官的自我保护能力,努力提高全社会防范意识。在“两微一端”等媒介,加大检察官权益维护的宣传力度。每年都把检察官权益保障工作纳入到全院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中,针对保障意识不强等特点,通过开展悬挂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检察官权益保障的宣传普及力度,结合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检察官权益保障的认识。每年组织检察官权益保障专题培训,宣传检察官权益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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