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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丨守护英烈,持续进行

发布时间:2022-12-27 来源: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巩固吉林省抗联斗争遗迹、红色遗址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成果,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抗联精神,加强军地公益诉讼检察一体化协作提质增效,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军事检察院研究制定了 《东北抗联革命文物及红色资源保护“回头看”专项监督行动方案》(下称《方案》)。按照《方案》部署,在吉林省检察院公益诉讼大要案指挥中心统筹下,近日,东辽县人民检察院再次来到东辽县烈士陵园,对之前办理的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回头看”,进一步跟进查看了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工作情况。

  

  

  今年3月,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干警收到线索,登记在2009年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中的东辽县革命纪念设施“吴家店八路坟”未得到有效保护。干警们实地调查时发现,东辽县平岗镇共安村六组吴家店山洼地里有九座零散土墓,处于无人管理状态。经走访村民了解,此处墓地埋葬的是解放战争时期牺牲的解放军战士,但因年代久远,文物登记表中记载的信息较少,目前掌握的信息不能全面反映烈士情况,暂时无法认定为烈士墓。

  

  为解决上述情况,该院联合东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东辽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及辽源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文物管理所召开磋商会议,邀请当年参与普查认定的相关人员参加。

  

  会上,相关部门就该处墓地发现及认定为烈士墓过程进行了介绍,各部门就烈士认定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等有关问题发表了各自意见。

  “烈士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是庄严且严谨的,我们将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做好该处‘烈士墓’认定的相关工作,切实维护英烈权益。”东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表示。

  通过充分会谈研究,各方达成一致意见,相关部门将充分履职尽责,进一步深入核实“烈士墓”相关情况,共同履行好英烈保护的职责。

  会后,东辽县人民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书。

  在接收检察建议书后,相关部门主动作为,东辽县检察院及时跟进,多部门联动履职、深入调查,最终收集到更多足以证实“吴家店八路坟”即零散烈士墓的事实:该9名战士系东北民主联军,1947年在西丰县一次战役中负伤,于转运途中牺牲,当地村民将其埋葬于东辽县平岗镇共安村六组吴家店,后有学校组织学生进行祭扫。

  

  

7月,东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举行零散烈士墓集中迁葬仪式。辽源市人民检察院、东辽县人民检察院、东辽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等相关部门参加了集中迁葬仪式。全体人员在场默哀鞠躬,表达对英烈的尊重和缅怀,九位无名烈士将长眠于苍松翠柏环绕的烈士陵园内,供后人敬仰纪念。

  

  

“回头看”现场,九座新迁入的烈士墓干净整洁,得到了很好的维护,陵园环境庄严肃穆,干警们鞠躬致敬,再次缅怀英烈。

  

  

“赓续红色基因,弘扬爱国精神,是检察机关切实有效维护英烈荣誉与尊严的应尽之责,东辽县检察院将以检察公益诉讼助推英烈权益、英烈纪念设施保护,持续做好英烈保护工作,让红色资源‘活’起来,让红色基因‘火’下去。”该院副检察长关景明表示。

  

  来源/东辽检察


原文链接:http://www.jl.jcy.gov.cn/gzdt/202212/t20221215_392252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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