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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党组会强调 切实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 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彰显检察担当

发布时间:2022-12-27 来源: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12月22日,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顺生主持召开省检察院党组会,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人民日报发表的署名文章《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精神,以及省委常委会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会议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抓好中央、省委和最高检各项任务部署的贯彻落实,切实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进一步彰显检察担当。

  会议强调,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是党的二十大后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对于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要深入领会会议精神,准确把握中央、省委关于经济工作的理念和实践要求,自觉保持检察工作与经济发展同频共振,谋划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思路举措。紧紧围绕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履职,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着力服务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全面适应疫情防控新阶段新要求,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始终严守安全底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运用法治力量有效防范化解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各类重大风险,保障经济安全和健康发展,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依法从严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危害安全生产等犯罪,如我在诉”地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加强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司法保护,深化诉源治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切实保障民生福祉。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的署名文章提出新时代新征程全面贯彻宪法的明确要求,为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指明了路径。全省检察机关要切实增强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宪法的自觉性,深刻理解“七个必须坚持”的丰富内涵,切实把宪法实施贯穿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检察权始终依法规范运行。深入落实检察官宪法宣誓制度,持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不断提高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能力。自觉履职践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不断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推动新时代法律监督提质增效,更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捍卫司法公正公信。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jjyw/202212/t20221223_393230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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