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廉政法制 > 正文

服务外包,不能一包了之

发布时间:2022-12-26 来源: 七一网 作者:佚名

  

  

  

  图/傅晓宁

  近年来,基层政府为了改善服务供给,将一些服务事项外包给第三方机构承担。这是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有利于提升行政效率、提高服务水平。不过,部分基层政府和部门在服务外包后,忽视对第三方机构的管理和监督,甚至借“外包”之名,将自身职责“一包了之”“一甩了之”。这不仅不能提升基层治理水平,还可能导致一些不良后果,需要引起重视。

  服务外包,质量良莠不齐

  今年夏季,中部某县持续高温干旱天气,在该县城连接高速入口的道路旁,一些行道树显出枯败之色。

  当地城管局局长说,该县以每年300余万元的价格,将较偏远处7万平方米的苗木养护工作,承包给了一家公司。夏季炎热高温,但这家公司的园林管理人员在为园林养护浇水时,仍然按照以往浇灌时间,直接在烈日下对植物喷水,导致部分树木被灼伤。“好在我们及时发现,要求他们调整浇灌时间,不然这些行道树就枯死了,冬日还得补种,既影响市容市貌,又浪费资源。”该城管局局长说。

  当前,服务外包已成为不少基层单位推进工作的选择之一,但有的单位将工作委托出去后,对工作实施效果不闻不问,当起“甩手掌柜”,导致工作存在失范甚至违法违纪风险。

  此前,部分基层政府部门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将政务号等新媒体运营工作外包给第三方机构承担,就出过问题。有的第三方机构运营政务公众号时凑内容、拼数据,与网民缺乏有效互动,甚至攻击网民,损害了当地政府形象。

  除了公共服务外包,一些为单位职工提供服务的第三方机构也受到诟病。中部某省直机关公务员小王说,该省有关部门在组织交友联谊活动时,将活动外包给一家婚恋中介公司承办。该公司获取小王个人信息后与他取得联系,并诱导其交纳了一笔高额入会费。

  “因为活动是单位联系的,自己才会信任这家中介公司,结果却感觉上了当。”小王说。

  两个不良苗头

  梳理基层服务外包中出现的问题,可以发现两个不良苗头。

  监管考核不严,服务外包走偏。去年,一段“城管抢走老农甘蔗”的视频在网上流传并引发热议。涉事乡镇称,身着制服人员为该镇购买服务的第三方市容公司人员。事发后,地方政府解除了与外包公司的合作关系,同时根据合同条款对该公司进行相应经济处罚,有关责任人也被问责处理。

  有受访者表示,近年来爆出的一些不当执法事件常与服务外包有关,这暴露出部分基层政府部门成为“甲方”后,自身职责意识弱化,对第三方机构监管缺位。第三方承接主体所聘用的工作人员,不一定具备行政执法人员所应掌握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在处理公共事务时容易出现偏差。

  不分工作性质,一律外包处理。一些单位在进行服务外包时,往往是“一并打包”“不加区分”。除了日常的事务性工作外,一些不应该、不适合纳入外包范围的工作,也一并交由第三方公司处理,甚至美其名曰“工作创新”,导致部分工作成了“走过场”。

  中部某地曾查处一起“公文外包”典型案例——一家镇中心卫生院以宣传为由,邀请知名作家撰写工作总结,将公文工作变成了“文学创作”,造成不良影响。

  中部某地区街道办事处一位负责人说,个别部门将服务外包后,一些原本属于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本职工作,也被转移给了第三方机构。“第三方服务应是对现有工作的一种补充,而不是弱化公职人员的履职能力。”该负责人说。

  让服务外包为基层工作助力

  多位受访人士认为,随着基层治理现代化任务加重、基层群众服务需求提升,服务外包理应成为基层政府破题方式之一。但服务外包,应是服务方式的创新,是为基层工作助力,而不是责任的转移。

  有专家表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提供的公共服务越来越多,基层政府一定程度上面临着公共服务需求不断扩大与公共服务供给能力跟不上的矛盾,将部分公共服务交由市场和社会,有助于解决公共服务提供效率不足的问题。但各地应制定实施细则,厘清政府购买服务的适用范围,哪些工作适合外包,哪些工作可以适度外包,哪些工作绝对不能外包,要有清晰的界限和严格的规范。

  此外,基层干部建议,完善基层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开制度,严格外包机构资格审查,适当引入竞争机制,以选择更专业、更有信誉的企业或组织,进一步推动公共服务外包主体多元化。同时,应将购买服务行为纳入年检、评估等监管体系,制定科学的考核指标和奖惩机制,并适时对第三方承接主体的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评价。

  

  


原文链接:https://www.12371.gov.cn/Item/617697.aspx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