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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那年,我遇到了他,结果.......

发布时间:2022-12-13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五必须”

  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

  必须查验入住未成年人身份并如实登记报送相关信息;

  必须询问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联系方式,并记录备查;

  必须询问同住人员身份关系等情况,并记录备查;

  必须加强安全巡查和访客管理,预防针对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

  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可疑情况,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时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

  来源 | 庭州检察、凤城检察

  画稿 | 周笑海

  新疆检察政务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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