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11月2日起 呼和浩特调整疫情管控措施
发布时间:2022-12-13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调整管控措施的公告
(2022年第118号)
根据10月25日以来三轮核酸检测情况,经综合研判,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还存在社会面传播风险,为进一步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于2022年11月2日零时起,调整以下管控措施:
1.无疫小区经社区申请、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评估后,每天每户可有一人凭出入卡出入小区一次。
2.低风险区小区居民可在小区内超市、便利店采购生活必需品,到小区门内取送快递、外卖,避免人员聚集。
3.中风险区继续采取“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的区域管控措施。
4.高风险区继续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区域封控措施。
5.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提倡“居家办公”,确需返岗的实行闭环管理,不得返回小区。
6.工业企业按照闭环管理模式保障正常生产经营。
7.有序放开低风险区的快递、外卖营业网点,逐步恢复到正常状态。
8.属地、部门、单位、个人要严格履行“四方责任”。市民要严格按照规定参加核酸检测,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1日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qnyw/202211/t20221101_387156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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