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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强制报告制度,让法治之光照亮“隐秘的角落”

发布时间:2022-12-13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及时有效惩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国家监委、最高检、教育部、公安部等9部门于2020年5月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正式确立强制报告制度,这项制度后被2021年6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吸收,正式上升为法律规定。

  

  巴彦淖尔市检察机关大力推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陆续开展宣传活动,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促进部门联动 凝聚未保力量

  

  

  

  

  

  

  

  巴彦淖尔市检察院走访市公安局、教育局、民政局等11家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了解各单位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履职情况,强调强制报告制度主题宣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检察院联合市公安局临河分局召开未成年人综合保护联合会议,对辖区内住宿经营者开展强制报告制度主题宣传,要求签订“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承诺书”。乌拉特前旗检察院与旗公安局、教育局、司法局、民政局、监委会、妇联、团委等相关单位建立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常态化沟通对接,共同分析研判相关线索,对性侵案件做到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取证,同时研判案情,从中发现是否有违反强制报告制度线索。五原县检察院积极推动召开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县公安局、团县委共同参加的以“推进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合力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推进会,100余家旅馆业从业者参与。

  

  

  

  

  张贴宣传海报 普及制度内容

  

  

  

  

  

  开展强制报告制度主题宣传“六进”活动。巴彦淖尔市检察院制定关于开展强制报告制度主题宣传的实施方案,要求全市检察机关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活动。市检察院将宣传海报发放至12家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市直13所学校,督促各单位和学校认真学习,委托市民政局将海报发放至乡镇、嘎查村、街道和社区。各旗县区检察院开展进校园、进机关事业单位、进乡村、进社区、进医院、进企业的普法宣传活动,有力拓展宣传覆盖面。

  

  

  

  

  

  

  全市各基层院联合公安机关力量,重点针对辖区内案件高发的宾馆、酒店、民宿、日租房等从业者开展强制报告制度宣传,向从业者赠送强制报告主题宣传海报并张贴在宾馆内显眼位置。现场检查未成年人登记入住台账以及抽查是否履行强制报告制度,进一步增强酒店业从业者的责任意识,堵塞管理漏洞。同时检察干警深入医院进行强制报告制度宣传,赠送宣传海报并协助张贴,向医护人员和现场人员宣传讲解强制报告制度,营造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提高线上普法宣传覆盖面。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各基层院积极拓展线上宣传覆盖面和知晓度。乌拉特前旗检察院在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检爱微课堂”栏目,录制普法视频。乌拉特后旗检察院制作《开学季“未”你护航——强制报告制度》系列海报、短视频和展板在单位大厅展播,并通过电子屏幕滚动播放电子海报。

  

  

  

   立足案件办理 推动社会治理

  

  

  巴彦淖尔市检察机关强化对案件办理的流程监控和程序规范监督,对是否履行强制报告制度“每案必查”。市检察院部署开展未成年人检察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对办理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进行互查、倒查、复查,重点倒查是否存在违反强制报告制度线索。杭锦后旗检察院未检案件承办人在办案过程中同步将5名涉案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的相关线索移送该院第三检察部,协助做好司法救助和保护工作。在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发现医院应履行但未履行强制报告制度,向其主管部门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出检察建议,怠于履职医生被处以罚款及取消评优处分。五原县检察院在办理性侵案件过程中发现宾馆从业者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线索,在全面评估调查后,依法向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并密切跟进检察建议落实整改情况,相关涉案宾馆已受到行政处罚。磴口县检察院在对提前介入的案件开展是否履行强制报告制度倒查的过程中发现医院未履行强制报告制度义务,下一步将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落实整改。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jcdt/202211/t20221117_387872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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