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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治区宣讲团在内蒙古公路交投公司、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自治区民委宣讲

发布时间:2022-12-13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治区宣讲团深入内蒙古公路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自治区民委开展宣讲。

  在内蒙古公路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自治区宣讲团成员,内蒙古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包银山以《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题,从充分认识党的二十大重大意义、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内蒙古落地生根开花结果3个方面,对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系统深入解读宣讲。

  聆听宣讲后,内蒙古公路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松布颇有感触地说:“我们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勇担国有企业政治责任、经济责任、社会责任,以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精神,充分发挥交通建设主力军作用,加快提升公路建设的通达能力和服务质量,为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青年强,则国家强。”内蒙古公路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青年职工邱民祥说,“作为新时代国企的一名基层职工和青年党员,我将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牢记三个‘务必’,始终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恪尽职守,忠诚担当,用实际行动展现青年职工的良好精神风貌。”

  在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自治区宣讲团成员,内蒙古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包银山紧密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对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深入解读。

  据了解,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第一时间下发通知,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集体学习、专家辅导、研讨交流等,迅速推动形成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进一步高举思想旗帜、汇聚奋进力量。

  “近日我们研究制定了金融服务五大任务实施方案,及时出台金融支持首府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政策措施,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内蒙古金融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细微处,为内蒙古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金融力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松说。

  自治区民委,自治区宣讲团成员,实践杂志社党委委员、副总编辑张轶敏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为题,对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全面深入解读。

  自治区民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张玲玲说:“我们要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紧密结合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四次全会提出的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工作要求,着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自治区民委监督检查处二级主任科员吴晓冬说:“作为民族工作部门的一名青年干部,我要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自身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在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勇于实践、敢于创新,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记者 霍晓庆 李永桃 马芳 见习记者 李存霞)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qnyw/202212/t20221209_391573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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