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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大未检”格局中“尽精微”

发布时间:2022-12-13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在二〇二二年新年贺词中,习近平总书记用“致广大而尽精微”鼓励大家走好新的赶考之路,即“做到谋划时统揽大局、操作中细致精当”。这一内涵丰富、充满哲学智慧的经典古语,同样为做好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事业提供了重要方法论。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未成年人检察制度的框架基本形成。

  

  需求与供给并驾齐驱,“四大检察”一体化办案

  

  ——将检察履职贯穿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全过程

  

  

  202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整体推进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从末端推至前端。“四大检察”以更加契合未成年人案件特点的多维度、集成式、系统性的统筹履职方式,对内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对外避免敲零打碎、各自为战,实现从对内互通向对外协同,以职能融合促制度融合的“化学反应”,其根本原理是“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

  

  

  

  检察机关以推进办案结构调整,深化“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工作机制,扩大法律监督效能,增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的广度与密度,以更高站位的顶层设计激发“动能”,以更高质量的“检察产品”输出效能,满足层见叠出的各领域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刚需,是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领域进行供给侧结构改革的生动实践。

  

  心怀“国之大者” ,主动融入“六大保护”

  

  ——引领司法保护贯穿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全过程

  

  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期待从“有没有”到“好不好”向“更加好”转变。新修订的未保法构建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新格局,以往形成的“责任稀释”困境被破解,未成年人检察在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中的地位和所承担的责任也逐渐清晰,成为司法保护的核心力量。

  

  

  

  “两法”施行后,作为宪法确定的唯一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的法律监督机关,未成年人检察立足承上启下的职能定位,主动将司法保护融入其他“五大保护”,通过激发联动机制“引擎”带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全面提效增速。从以整体观念、系统思维出发,建立“四大检察”办案模式,到胸怀大局、深度融合“六大保护”体系,新时代赶考路上,检察机关“大未检”格局已然形成。

  

  见微知著,赢得“先发优势”

  

  ——在标本兼治抓治理中“尽精微”

  

  习近平总书记曾提出“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要适应现代城市发展需要,实行城市精细化管理,不“走神”,不“散光”,找准靶子,有的放矢。凡事察之在先,思之在先, 谋之在先,才能棋先一招,臻于至善。检察机关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以大写意的方式擘画发展蓝图的同时,更需要“尽其精微”画工笔画的能力与毅力,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段、治未病,以诉源治理促进标本兼治,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

  

  

  

  近年来,检察机关通过统筹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推动校园周边安全治理及文化市场整治,娱乐场所、网吧、宾馆及其他场所违规接待、容留未成年人等重点问题系统解决,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制度“硬核”推行,那些无人察觉的“隐秘的角落”、无人知晓的“隐形刺痛”、无人监管的“隐匿危险”得以暴露,通过求极致办理一个个“小案”参与社会治理,被逐一击破,实现了治理成效最大化。

  

  做细“我管”做深“都管”,勇立“发展潮头”

  

  ——在常治长效抓落实中 “尽精微”

  

  参与社会治理要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严防“针尖大的窟窿漏过斗大的风”,严防“细节中的魔鬼”损害大局。针对难根治、易复发、易反弹的未成年人保护顽疾,更应坚持“没完没了”持续跟进。检察机关以“一号检察建议”为牵引,将工匠精神发挥到极致,构筑起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防火墙”,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做好“精装修”,打造了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的“样板房”。

  

  

  

  当代中国少年儿童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生力军。检察机关如何在战略上“致广大”在战术上“尽精微”,“最根本的是要把我们自己的事情做好”。从广博出发,继而务精深,以法律监督质效的提升、以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jcwh/202209/t20220926_384047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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