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瑜:跟自己“较劲” 对案件负责
《检察日报》2022年10月11日04版
跟自己“较劲” 对案件负责
——记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广东省广州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一级检察官助理张瑜
从检11年,从办理第一桩“小案”时的懵懂,到主办“大案”时的从容,对于获评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的张瑜来说,年龄在变,认识在变,始终不变的是为民情怀和检察担当。
张瑜是广东省广州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一级检察官助理,2011年毕业后进入广州市花都区检察院工作,2021年7月经过选拔进入广州市检察院。
办好“小案”传递检察温度
“张瑜法学理论功底还不够扎实,法庭辩论略显稚嫩。”刚到花都区检察院工作时,师傅杜华这样评价她。对此,张瑜认同,但不愿意接受。
“花都区检察院给青年干警制订了培养计划,从法学理论、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语言表达、控辩演练等方面,对我们进行系统培训。”但张瑜并不满足于此,她自觉对标全国优秀公诉人的标准,充分利用休息时间来学习。
靠着和自己“较劲”,张瑜一点点成长。
“法律的魅力不仅在于阐述法理,还在于近乎人情。”身为基层检察院的检察官,张瑜办理的往往是一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案”,但她总是力求通过办好“小案”,传递检察温度。
一起普通的盗窃案,令张瑜记忆犹新。“犯罪嫌疑人是两个20多岁的女孩,身材瘦小,却在工地从事重体力劳动。”张瑜回忆说。二人没有基本的法律常识,也没有犯罪前科。下班路上,她们看见路边的店铺旁堆放着一些电缆,觉得工地里可能用得上,便蹬着三轮车将电缆运了回去。电缆价值几千块钱,其行为已经涉嫌盗窃罪。
提审时,一个女孩用颤抖的声音对张瑜说:“能不能请您别把法律文书寄到我家里,我怕我奶奶担心。”那一瞬间,张瑜仿佛看见了两个刚成年便在外打拼的小小身影。
“该不该起诉?虽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起诉她们能否真正有利于挽救这两个女孩?”张瑜陷入了思考。在对案件进行细致审查后,结合二人得到了被害人谅解等情形,最终,花都区检察院对二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十余年来,张瑜办理了几百个这样的“小案”,每一次,她都用心去感受当事人的生活、理解他们的人生。“办理每一个案件都不只是为了一个结果,而是要去关注案件背后的人,并真正为他们解决问题。”
以“求极致”态度攻坚疑难复杂案件
疑难复杂案件,不仅办案难度更大,需要付出的时间和精力也更多。面对挑战,张瑜想尽办法克服困难,做到认真对待每一份供述、每一个证据。
2016年底,由最高检、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的“8·20”特大跨国电信诈骗专案移送花都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由于案情复杂,犯罪嫌疑人归案前串供,张瑜认真翻看和研判了所有卷宗材料,讯问每一名犯罪嫌疑人,生怕放过一点蛛丝马迹。
讯问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告诉张瑜,自己曾经在实施电信诈骗的过程中告诉一名云南人,这是电信诈骗,不要转账。虽然这一情节并不影响定罪,但却影响这名犯罪嫌疑人的量刑。于是,张瑜和同事远赴云南等地补充调查取证,顺利取得了被害人的陈述,证实了犯罪嫌疑人说的是事实。
当张瑜将被害人陈述摆在犯罪嫌疑人面前时,他很受触动,彻底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随着更多的犯罪事实浮出水面,这个诈骗团伙逐步瓦解。
通过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张瑜成功梳理出一条涉案金额达980万元的案件线索,追诉漏罪38宗,追加被害人18人,犯罪数额由20余万元增加到100余万元。庭审中,29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以‘求极致’的态度办好每一个案件,才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才能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张瑜说。
转变角色后继续前行
2021年7月,张瑜经过选拔进入广州市检察院,担任广州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金融犯罪专业化办案组组长和新一届公诉人业务竞赛教练。随着角色的转变,张瑜的工作重心转向了制度机制建设和工作的整体规划发展。
张瑜所在的办案团队通过新成立的知识产权办公室统筹落实全市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同时,张瑜带领团队成员协调推进广州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集中管辖,促进全市案件办理标准的统一,实现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对于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漏洞及易发、频发问题,我们及时制发检察建议并跟踪落实,并注重对在司法理念方面有纠偏、创新、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提出抗诉,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张瑜介绍。
在办案之余,张瑜作为新一届公诉人业务竞赛的教练之一,需要不定期抽出时间“传帮带”,给选手们讲解刑法理论知识,传授比赛经验。
“作为从这个集体中走出来的一员,我很愿意将自己的收获传递出去,帮助更多年轻检察官成长起来。”张瑜说。
原文链接:http://www.gd.jcy.gov.cn/jcwh1/202210/t20221014_385482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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