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廉政法制 > 正文

未检 | 检察建议护航校园周边安全

发布时间:2022-12-13 来源: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切实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呵护青少年身心健康,近日,通榆县人民检察院配合通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榆县烟草专卖局对县内校园周边安全开展专项走访行动。

  

相关人员在对县内校园周边的商店进行走访时,发现部分商家没有在显著位置张贴禁止未成年人购买电子烟的标语、部分商店售卖“彩泥”“水晶泥”等“三无”玩具产品。“电子烟的核心成分是经提纯的烟碱,这种物质会对呼吸系统尚未发育成型的未成年人产生不良影响,使用不当还可能导致烟碱中毒;‘彩泥’‘水晶泥’中含有毒有害的硼砂元素,‘三无’产品里的硼砂含量更是惊人,误食后会出现头痛、头晕、恶心、呕吐等现象,长时间接触容易引起皮肤过敏,甚至引发多脏器的蓄积性中毒,以上产品成分会对未成年人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必须严格控制。”该院检察官表示。为此,通榆县检察院邀请通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榆县烟草专卖局、人民监督员,召开关于未成年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该院主办检察官介绍案件基本情况,出示相关调查证据及法律依据。人民监督员经评议一致认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千万万家庭的幸福,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同意检察机关意见。

  

会后,通榆县检察院在采纳听证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两份。

  相关部门表示,将按照检察建议内容,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力度,依法对不合规售卖电子烟的商家作出处理,持续开展专项行动,对商超进行常态化管理。

  

  来源/省院第九检察部、通榆检察


原文链接:http://www.jl.jcy.gov.cn/gzdt/202211/t20221121_388386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