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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新媒体走基层】作品展播⑤ | 小包裹牵出贩毒洗钱大案

发布时间:2022-12-13 来源: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快递包裹里竟藏有毒品海洛因,警方顺藤摸瓜,跨越千里追踪,一张特大贩毒网络逐渐浮出水面。然而,检察官发现该案另有玄机——

  

  “洗钱犯罪具有隐秘性,上游犯罪后,犯罪分子往往采取各种手段‘清洗’赃款,透过资金往来表象,深查上游犯罪所得及受益的去向,才能在蛛丝马迹里找到真相。”9月20日,芜湖市经开区检察院检察官胡媛媛,向笔者讲述了该院办理的一起毒品犯罪案牵出洗钱案的始末。原来,这还是一起“案中案”啊!

  

  该案是安徽省第二例、芜湖市首例自洗钱犯罪案件,目前已入选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反洗钱典型案例。

  

  千里送快递 包裹内竟藏毒

  

  2021年1月,芜湖市经开区公安分局根据线报对某快递点可疑包裹进行检查,结果却发现这个从数千公里外寄来的包裹中竟藏有大量毒品海洛因!为了不打草惊蛇,警方将该包裹扣押,立即成立专案组,迅速布控,成功将前来取包裹的嫌疑人抓获,并梳理包裹转运轨迹,顺藤摸瓜,逐步掌握了一个以重庆市李某为核心的聋哑人毒品贩卖网络。

  

  专案组了解到,李某在其上线人员林某某处购得毒品,将毒品夹带在旧衣物中,通过快递邮寄的方式,贩卖至全国多省、市。民警随即辗转多地,将涉案的11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由于案情重大复杂,嫌疑人分布在各地且多为聋哑人,侦查难度很大。案件侦查初期,经开区检察院派出骨干力量提前介入,及早参与案件的侦办,加强与侦查机关的沟通配合、工作引导。

  

  “一案双查” 一罪变成两罪

  

  林某某在贩毒时,与购毒人员为什么没有资金往来记录?这一反常情形引起了检察官们的警觉。在听取案件汇报后,办案检察官敏锐地意识到,该起贩毒案中极有可能出现涉嫌洗钱犯罪。为全面查清案件事实和真相,检察机关立即启动“一案双查”,同步审查机制,将本案侦查方向从一罪变为两罪。

  

  “在严厉查办上游犯罪的同时,重视转移、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受益等洗钱犯罪的查办,才能使被告人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胡媛媛说,检察机关对需要补充侦查的案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在完善指控犯罪的证据体系的同时,也有助于办案时效的增长,优化刑事案件“案-件比”。

  

  检察机关迅速与行政主管部门人民银行对接,开辟快速通道,督促侦查人员调取了林某某及全部涉案人员的账户流水,发现被告人林某某不仅向他人贩卖毒品,而且为掩饰资金来源及性质,要求同案人提供微信二维码和账户收取毒资,再转回自己的微信账户,检察官认为这种行为,符合《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新规定的“自洗钱”行为,构成洗钱罪。

  

  拨开迷雾 巧解“零口供”僵局

  

  本案中,由于贩卖的毒品被缝制在旧衣服中不易分离,称重有困难,且大部分毒品已被吸食,检察官转换思路,通过各被告人之间的转账金额与毒品的单价计算出毒品重量,最后成功认定各被告人贩卖毒品的数量,让其受到应有的惩罚。

  

  贩毒事实查清了,那么获取的毒资呢?但在随后调查中,林某某始终拒不供认涉嫌洗钱的犯罪事实,给案件办理布下层层“迷雾”。

  

  针对林某某拒不供认犯罪事实的情况,检察机关通过账户流水排除林某某因“微信账户被冻结而使用他人账户”的辩解理由;通过证人证言证明了林某某具有逃避侦查的意识,故意利用他人微信账户收款,意图将他人合法收入与自己贩毒收益混合在一起,从而规避侦查风险;林某某的6次贩卖毒品罪犯罪前科材料进一步佐证了其过往经历对贩卖毒品洗钱犯罪的认知状态。

  

  审查起诉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制作了长达近300页的审查报告,并针对主要犯罪嫌疑人林某某拒不交代自己犯罪事实的行为,通过自行补充侦查的方式夯实了证据,最后将案件成功起诉至法院。

  

  2021年12月29日,经开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林某某犯贩卖毒品罪、洗钱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三个月,并处没收部分财产。其余各被告人犯贩卖毒品罪,分获七年四个月至11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一定数额的罚金。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dwjs/jcwh/202210/t20221011_38518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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