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检察院与妇联建立共同保护妇女权益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22-12-13
来源: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2022年10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加大了司法机关对妇女权益的保护力度。 为贯彻落实这部新修订的法律,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的职能优势,深化妇女权益保护工作。近日,淮南市人民检察院和淮南市妇女联合会共同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共同保护妇女权益工作机制的通知》。 工作机制重点共建内容涉及9条,紧紧围绕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立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进行筹划,集合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合力,参与妇女权益保护。 工作机制重点关注妇女被家暴、性侵或者民事、行政、公共利益等合法权益被侵害等四项情形。特别对妇女就业性别歧视、劳动权益保障不到位、个人信息保护缺失等严重侵害妇女群体权益的行为,搭建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相衔接的平台。并在从案件线索共享 、案件线索处置 、涉案妇女权益司法保护、定期会商、法制宣传及犯罪预防等协作对接工作细节方面进行了规范。 淮南市两级检察机关与妇女联合组织,将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密切联系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共同促进困难妇女群体司法保护工作落地落实,更好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深化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溯源治理的办案效果,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妇女群体的良好氛围。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dwjs/dfdt/202211/t20221115_387625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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