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提质效 重规范 促提升 奏响案件质量评查“三重奏”
“被处分人虽然向管服对象借了款,但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该行为已对其公正执行公务产生影响,不符合条规要求的构成要件,定性不够准确。”案件评查“碰头会”现场,评查组成员正在就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展开讨论。
近日,滁州市纪委监委对各县(市、区)纪委监委2020年度办结案件开展质量评查。评查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法,共计评查各类案件80件、卷宗232本,对评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在全市范围内“点名通报”,明确要求限期整改并适时组织“回头看”,通过有力措施奏响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案件质量评查“三重奏”。
“一重奏”:完善机制,细化流程
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全面对标对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要求,明确评查标准,细化评查流程,确定本次评查重点为扫黑除恶、脱贫攻坚等领域问责案件和县直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等基层组织办理的案件,并要求各地在评查开始前对辖区内案件进行逐卷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先行整改,多措并举完善评查机制,为有效开展评查夯实坚定基础。
“二重奏”:深化评查,正面激励
坚持问题导向,对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处分执行和文书规范等事项进行全面评查。评查组定期召开“碰头会”,就遇到的疑难问题及时沟通,统一尺度。同时,为贯彻中央纪委关于“不断规范和改进审理文书”的要求,本次评查还评选出全市“十佳审理报告”,通过正面激励促进工作水平提升。
“三重奏”:督促整改,提升质效
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坚持发现问题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着力抓好本次评查的整改落实工作。评查组对个案问题逐一梳理,逐案反馈,下发《关于2020年度案件质量评查情况的通报》,要求各地认真对照问题清单,实行销号整改。下一步,市纪委监委还将适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回头看”,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巩固案件质量评查整改成效,真正达到以查促改、以改促提、举一反三的效果,全面推进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办案质效的进一步提高。
“要以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为核心,按照“二十四字”方针的基本要求,对案件进行全面评查,严把案件质量关,通过认真、扎实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确保案件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说道。(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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