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递行业违法犯罪呈现四个特点
寄递行业违法犯罪呈现四个特点
江苏扬州:对全市寄递行业违法犯罪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并提出治理对策
为积极推进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落地见效,促进寄递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江苏省扬州市检察机关对2019年至2021年全市寄递行业违法犯罪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发现其呈现四个特点,并分析案发原因,提出了治理对策。
办理概况
2019年至2021年,扬州市公安机关和邮政管理局共办理涉寄递行业行政违法案件295件。事由包括四类:一是场所安全防范设施不到位,如未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等,在全部违法案件中占比14.2%;二是未执行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占比48.4%;三是根据《江苏省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属于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单位未设置或明确治安保卫制度,占比35.9%;四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如开办快递末端网点未按规定备案,占比5.4%。
从检察机关办案情况来看,近三年共办理寄递违禁品刑事犯罪案件45件134人,呈上升趋势。其中,涉毒品犯罪案件18件50人,占比40%;涉枪爆犯罪案件20件75人,占比44.4%;涉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案件6件8人,占比13.3%;涉故意杀人案件1件1人,占比2.2%。
综上所述,寄递行业存在的管理漏洞为违法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成为犯罪滋生的隐形“温床”。
基本特点
“三项制度”执行疏漏是违法犯罪滋生的“温床”。《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了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因该制度执行疏漏导致的违法犯罪案件在调研的违法犯罪案件中占比74%。不法分子利用漏洞,将禁运物品、违禁品等藏匿在正常货物或物品之中躲避检查。其中,化名收寄枪支占比45%,将枪支伪装成其他物品占比25%,整枪拆包成零部件占比65%。
寄递犯罪集中在涉毒品和涉枪支弹药犯罪。该市寄递行业违法犯罪中,行政违法的事由涉及寄递行业安全生产的各个方面,如在执行制度时的“人防”、保障设施设备的“物防”、体现规范化管理的“技防”等。刑事犯罪案件总量虽然不多,但多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重罪案件,涉及的罪名如贩卖毒品罪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枪支、弹药罪。这两种罪名案件量在寄递犯罪案件中占比高达84.4%。
寄递途径日益成为网络犯罪的“便捷道”。不法分子通过网络软件达成枪支、毒品、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交易,然后伪造或借用他人身份信息,通过寄递途径实现违禁品送达。在国际快递中,境外人员通过网络软件达成违禁品交易,且身份难以查实,案件溯源打击难度很大。
境外向境内寄递违禁品案件呈增加态势。从寄递范围看,寄递违禁品犯罪案件涉及国内快递41件、国际快递11件,境内寄递违禁品案件数比境外寄递数多了近4倍,但从境外向境内非法寄递毒品、枪支入境的情况有蔓延之势。究其原因,一是国际间交流日益增多,违法犯罪有机可乘;二是国内寄递业存在机制不全、监管缺位等诸多漏洞,不能及时堵截违禁品流通。
存在问题
监管覆盖赶不上业态发展,发展模式存在隐患。目前,快递市场高度饱和导致竞争激烈,有的快递企业不当竞争、低价竞争,拉低了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不少快递企业采用加盟制的方式盲目扩大经营规模,设置网点的门槛很低,而快递企业对网点的经营行为又缺少直接管理和约束,造成部分网点经营者对行业管理制度和规范不熟悉,尤其是在收寄快递时无法做到实名验视,“三项制度”形同虚设。此外,同城跑腿、智能快件柜等新业态在城市普及,但缺少相应的主管部门,不能进行有效监督。以某智能快递柜为例,只要通过App的实名认证就可以通过快递柜寄件、暂存物品,很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违禁物品的交接渠道。
企业内部管理失范,寄递安全主体责任不实。寄递行业从业人员流动性大,整体素质不高,缺乏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且由于他们大多拿计件工资,常会为了经济利益而忽视实名验视,导致寄递查验等制度流于形式。同时,部分快递企业为了控制成本,在企业及网点安检设备未达标或无法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就开展营业,部分营业点的视频监控、门禁系统和防侵入报警装置等配备不足,违禁品进出及收寄无法实行动态同步监控,给事后留痕查验带来不便。
监管力量配置不足,缺乏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目前,扬州市共有3500余家快递企业和末端快递网点,并继续爆发式增长,而承担主管职责的邮政管理部门现有力量相对薄弱,无法实现全覆盖执法监督。此外,交通、商务、公安等多个行政部门对寄递行业的业务均具有管理职责,但目前彼此间缺乏联动高效的工作机制,导致违法犯罪屡禁不止,安全风险无法根除。
对策建议
强培训重管理,助力寄递企业经营“零风险”。依托线上“扬州市护航民企法治基地”,对寄递企业在线开展风险防控、案例警示、企业合规、法律咨询与教育等一站式法治服务。联合邮政管理、公安机关督促指导寄递企业加强精细化管理。建立寄递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制度,督促企业对“骑手”“跑腿”等一线人员进行持续跟踪、有效管理。
强巡查重配合,促成寄递监管“全链条”。邮政管理部门应切实担负起主管责任,对辖区所有寄递企业包括分拨中心、网点、代收点进行全面排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实名登记、收寄验视等操作规范,推进寄递安全各项制度落地落实。建议行政监管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专题交流、线索移送、常态巡查、信息库和信息公告等机制,及时排除潜在治安和安全隐患,推动将寄递行业整治纳入社会综合治理范畴。
强宣传重实效,筑牢思想认识“安全线”。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创新宣传载体,在寄递网点和人流量较大的公共场所公布禁止寄递物品清单,并通过全媒体发布“给寄递从业人员的一封信”“寄递安全微动画”等,广泛开展寄递安全知识宣传,提高重点人员的防范意识。畅通线索举报渠道,鼓励群众对违法收寄行为揭发检举,营造依法寄递的良好社会氛围,形成寄递安全全民防线。
(记者管莹 通讯员纪思源 梅静)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llyj/202212/t20221213_59545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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