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铁西区:严守纪律促“清明” 文明祭扫过廉节
清明节将至,为持续推进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贯彻落实,深入纠正“四风”问题,树立党政机关良好形象,倡导“文明祭扫、廉洁祭扫”的新风尚,鞍山市铁西区纪委监委狠抓清明这一关键节点,强化节前宣传教育,加强监督检查、从严执纪问责,确保清明节真正“清明”。
3月30日,区纪委监委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明2021年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持续重申规定,引导党员干部自觉严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抵制“四风”问题反弹。
同时,积极倡导“文明祭扫、廉洁祭扫”宣传教育活动,依托“廉洁铁西”官方微博、“微铁西”微信公众平台、“铁西印象”官方抖音号等平台,转载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关于清明节相关规定要求,不断倡议转变思想观念,不搞封建迷信,不搞铺张浪费,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营造浓厚的文明祭扫、廉洁祭扫氛围,引领清廉过清明新风尚。
区纪委监委还设置清明节期间举报专线,受理违反纪律作风问题的举报,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同时持续加大殡葬乱象等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
此外,明确要求各单位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严格执行公车规范管理制度,通过卫星定位、贴上统一的公车标牌等,对公车实行全方位监督管理,除执法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按要求封存,车钥匙交办公室统一保管,让公车私用无处藏身。
清明节期间,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组织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和7个街道纪工委组成临时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对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防止顶风违纪案件的发生。对公车祭扫、隐形变异违规吃喝等不正之风进行监督检查,对违纪违法问题不遮掩、不袒护,主动查纠。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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