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人民至上 团结带领各族群众共同为美好生活奋斗
党的二十大报告是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创新突破。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仅要在理论上真学、真懂、真用,而且要在立场、观点、方法上真学、真懂、真用。报告中,把“坚持人民至上”摆在“把握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的“六个坚持”的第一位。
“坚持人民至上”充分体现了党的性质宗旨、初心使命、理想信念,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理论、历史、实践、现实四个维度上的深化和发展。我们要从四个维度把握“坚持人民至上”的内涵,站稳人民立场、树立正确政绩观,响应人民愿望、尊重人民创造、维护人民利益,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向深入。
理论维度:坚持人民至上,是民本思想和人民观的发展与创新
坚持人民至上,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本思想的继承,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民主体思想的丰富,是中国共产党人民观的发展与创新。
从夏商时期的“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德惟善政,政在养民”,到孔子推行“德政”、宣扬“敬天保民”,再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孟子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植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尚民爱民”文化基因是坚持人民至上的文化土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马克思主义是人民的理论,马克思主义博大精深,归根到底就是一句话,为人类求解放。马克思主义人民观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明确提出人民是决定社会发展的主体力量,是社会实践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人民观完整地继承下来、丰富起来,并在实践中发扬光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始终与人民休戚与共,生死相依,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坚持人民至上,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与发展,更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重要成果。
历史维度:坚持人民至上,是党百年奋斗的基本经验
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这是历史充分证明的真理。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是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动力源泉。党的百年历史与人民休戚与共,是一部与人民同甘共苦、团结奋斗的历史。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领导全国人民实现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老百姓的“最后一碗米送去做军粮,最后一匹布送去做军装,最后一件棉袄盖在担架上,最后一个亲骨肉送去上战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领导人民实现了一穷二白、人口众多的东方大国大步迈进社会主义社会的伟大飞跃;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时期,党团结带领全国人民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使中国大踏步赶上了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党带领人民团结奋斗,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党的百年奋斗史就是一部“始终同人民在一起,为人民利益而奋斗”的恢宏史诗。人民,是党和国家最坚强的后盾。毛泽东认为:“共产党员是人民的儿子,人民的勤务员。”邓小平说:“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我深情地爱着我的祖国和人民。”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坚持人民至上,是我们党百年历史中不变的崇高理想,赓续了中国共产党人民观的价值追求,回答了中国共产党为谁奋斗这一根本问题,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对党的根本宗旨认识的升华。
实践维度:坚持人民至上,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方法论
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在工作实践中坚持人民至上,就是要把人民的生命放在第一位,把人民的地位放在第一位,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人民的权力放在第一位,把人民的标准放在第一位。人民生命至上,是坚持人民至上的前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项重大任务。”我们坚持人民生命至上,不断完善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障,不断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和报销范围,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统筹规划,不断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人民地位至上,是坚持人民至上的根本。人民是共和国的基石,人民立场是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我们坚持人民地位至上,始终重视人民在革命、建设和改革过程中所起的决定性作用,时刻坚持把人民当作发展的主体。人民利益至上,是坚持人民至上的核心。人民至上,归根到底要落实到共同富裕上来。我们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党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政绩工程”,杜绝“换一任领导变一套思路,负债累累,寅吃卯粮,只顾眼前,不顾长远”的政绩观,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的政绩,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持之以恒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人民权力至上,是坚持人民至上的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确立人民权力属性的最高法律。宪法把人民权力摆在首要地位,人民权力是宪法的核心内容,受宪法保护。人民标准至上,是坚持人民至上的原则。从走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到以“三个有利于”作为评判党和国家一切工作成败的标准,我们深切体会到人民标准至上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重要理念。人民不仅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中国共产党前途命运的决定者,更是检验党执政水平高低和执政结果成败的关键。我们在工作实践中要坚持科学、有效的群众工作方法,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就是最根本的实践方法,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都要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现实维度:坚持人民至上,是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
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面对层出不穷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要充分把握现实情况,看清我国发展新的历史起点和新的历史方位。放眼全球,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文化多样化深入发展,但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局部冲突和动荡频发,全球性挑战日益上升,地缘政治和逆全球化问题不断加剧。再看国内,中华民族由衰到兴、由弱到强,科学社会主义在中国焕发出蓬勃的生机与活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解决全人类共同问题上贡献着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世界范围内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但是,我们的发展质量和效益还不高,科技创新能力不够强,实体经济水平有待提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尚未解决。我们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要始终把人民安居乐业放在心上,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心用情用智慧解决群众关心的教育、就业、医疗、社保、住房、养老、食品安全、社会治安等实际问题,一件一件抓落实,一年接着一年干,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断为美好生活而奋斗。
“知而不行,是为不知”。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六个坚持”,在实际工作中广泛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与人民心心相印、同甘共苦、团结奋斗,紧紧依靠人民、牢牢植根人民、不断造福人民,善于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逢山开路、遇水架桥,把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把坚持人民至上落实到治蜀兴川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实际工作中。
(作者系西南石油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魏捷
原文链接:http://www.sx-dj.gov.cn/a/dkll/20221212/806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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