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县:“四个聚焦”用好选调生到村任职补助资金
为深入推动选调生到村任职工作,规范选调生到村任职财政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太白县出台《选调生到村任职财政补助资金报销办法》,聚焦四个方面,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能,为选调生到村任职提供坚定保障,进一步激发选调生干事创业活力。
聚焦“资金保障”,凸显政策支持。采取“中央补助+财政兜底”方式,2022年中央财政共拨付我县13.7万元用于选调生到村任职补助资金,我县财政积极落实相关配套“兜底”政策,一次性拨付补助资金3万元,全力支持8名选调生立足岗位实际,开展村情要素、产业发展、基层治理等实地调研,积极引导选调生在基层一线经受锻炼、丰富阅历、增长才干。
聚焦“使用范围”,扩大资金效益。由选调生根据工作需求和村情实际申报补助资金使用项目,县委组织部按照省市工作要求,从“一次性安置费、教育培训经费、国情调研经费、服务群众经费”四个方面进行严格审核,并对选调生补助资金相关政策进行宣传,引导选调生到村任职经费重点向民生领域倾斜,紧盯疫情防控、便民服务等实际工作,确保在最大范围内释放资金效益。截至目前,共有8名选调生申报补助资金使用项目,共列支相关经费7.67万元。
聚焦“监督管理”,确保支出合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财政补助资金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管理,按照“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滚存使用”原则,收集整理选调生报销票据,对报销的项目进行核对,检查是否符合报销范围,核查票据中所列物品金额与发票、付款凭证等证明材料信息是否一致,对使用不合理、程序不规范的不予报销。核算报销账目后,及时做好专项经费记账管理,核实使用进度和结余情况。每笔资金使用后都必须在村级公示栏进行公示,确保资金使用全过程、全流程可监控、可追溯。
聚焦“效果追踪”,强化结果运用。定期对选调生到村任职财政补助资金支出进行复盘,通过电话访问、实地调研、个别谈话等方式及时跟踪12个项目进度和完成情况。将补助资金使用效果与选调生选拔任用、个人考核、表彰奖励等充分挂钩,对资金使用效果好、产生效益大、群众评价高的选调生在提拔重用、职级晋升、评先评优等方面予以重点考虑。
供稿:太白县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孟云
原文链接:http://www.sx-dj.gov.cn/a/xds/20221202/8024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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