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积极推进国家全面创新改革重点任务
重庆又将新增一批技术转移人才。近日,沙坪坝区2022年度中级技术经纪人培训班结束,58名学员将获得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中级技术经纪人证书。
技术经纪人,即在技术市场交易活动中,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目的,为促成他人技术交易而从事中介居间、行纪或代理等的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中,他们发挥着牵线搭桥作用。
重庆对技术经纪人的职称认定始于今年6月,并且创新性提出技术经纪专业职称“双通道”(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工程技术系列)晋升,更符合技术经纪人的职业发展需求。
科技领域更需要改革创新。上述尝试正是重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要求,积极落实“地方科学基金项目试行‘负面清单+包干制’”“新型研发机构科教融合培养产业创新人才”“以先投后股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科研机构技术转移人才评价和职称评定制度”4项全面创新改革任务的实践之一。
为科研人员减负
地方科学基金项目试行“负面清单+包干制”
为科研人员减负是科技领域改革重点之一。过去,科研人员不仅要钻研技术,还要分心处理报销差旅费这样的事务性工作,客观上增加了负担。
为给科研人员减负,重庆推出了地方科学基金项目试行“负面清单+包干制”。这一做法的改革力度,堪称大刀阔斧。
首先,科研项目取消预算编制,项目经费实行定额包干,经费报销则实行项目负责人签字报销制。
在此基础上,重庆大胆放权,赋予项目负责人经费支配自主权,支出不设定科目和具体比例限制,与项目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经费据实开支。项目管理费用由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与项目负责人协商确定。
实践中,重庆邮电大学实行经费使用包干以来,经费使用执行率提高42%。西南大学加大财务信息化系统改造,经费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同时,项目实施自主权也下放到负责人手中。在考核指标不降低的前提下,项目负责人可自主调整技术路线、实施方案、项目组成员等。
此举激发了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例如,重庆交通大学优化项目管理流程等一系列报批环节后,学校2021年各类纵向项目申报数量提高约8%。
为了确保项目经费不被滥用、乱用,重庆还探索建立完善负面清单制度。相关项目单位围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科学伦理、科研经费管理要求等方面自主制定负面清单,对负面清单内的经费事项禁止开支,负面清单外的可自主开支。
全市高校改造54个传统工科专业
科教融合培养产业创新人才
科技领域改革落实到产业上,就是要主动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重庆为促进产业发展转型升级,积极推动科教融合、产教融合,打出改革“组合拳”。
2021年,重庆在全国率先印发了“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和新型学院建设系列文件,投入5亿余元市级专项资金,协同推进适应重庆产业发展需求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建设。
此举效果显著。2021年,重庆大学曙光计算机科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入选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重庆大学大数据与软件学院入选教育部首批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重庆邮电大学工业互联网学院和重庆理工大学新能源汽车现代产业学院入选教育部首批50个现代产业学院,入选数量并列全国第5。
同时,重庆还聚焦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完善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
其中,新专业设置重点向电子信息、智能制造、生物医药、大数据等专业倾斜,推动地方产业和高等教育联动创新发展。近两年来,我市获批215个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新设了人工智能、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等65个急需本科专业,撤销了不符合发展需要的20个专业。
此外,全市各高校结合大数据智能化发展趋势,共计改造了车辆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54个传统工科专业,专业服务产业、人才支撑发展更具针对性。
及时发掘优质项目资源
以先投后股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还需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营造良好创新生态。
今年9月底,重庆高新区印发了《关于申报2022年度重庆高新区以先投后股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大胆“吃螃蟹”。
为了及时发掘优质项目资源,重庆高新区与西部(重庆)科学城核心区范围内的孵化器、新型研发机构、技术转移机构等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已与第一创客、重庆石墨烯研究院、重庆大学产业技术研究院达成合作,征集到清文科技、合卫人工智能、中科精微科技、清科激光、推重比动力等20余个潜在投资项目。
两江新区也在探索“先投后股”方式。记者了解到,通过正在进行的明月湖国际创新创业大赛,两江新区将筛选出若干获奖项目进行试点评估,并同步推动区属国有企业对华东师范大学重庆研究院、基辅理工(重庆)应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下属产业化项目,以先投后股方式进行股权投资。目前已与基辅理工(重庆)应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达成协议。
据悉,下一步,重庆将按时调度、打表推进改革任务,继续有序推进改革事项。
名词解释>>>
先投后股
先期以科技项目形式向科技型企业投入财政资助资金,在被投企业实现市场化股权融资时或发展良好后,将投入的财政资金转换为股权,并按照“适当收益”原则逐步退出。
原文链接:https://www.12371.gov.cn/Item/615652.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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