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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替我验证了平台账号?”

发布时间:2022-09-25 来源: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来源 | 奉贤检察

  

  “您的手机号已绑定其他账号……”

  

  “您好,我们公司有最新的理财产品……”

  手机号码被盗了?

  

  不对啊,这是“新”号啊!

  

  孟女士十分纳闷:这个手机号码才刚开始用,就已满是“老病”——广告推销电话、垃圾短信,一些平台账号竟已被激活,甚至还更新了绑定手机……这个新的手机号码平日里一直是自用,近期也不曾修过手机,如此之多的骚扰电话与信息令她不胜其烦,却又不知缘由。

  

  

  

  直到民警联系她,问及 2021年初她是否在某通讯店购买并实名认证新的手机卡,她才惊觉——要求实名制认证时,对方不仅要了身份证,还用她的手机操作认证校验流程。拿回手机后,新号码收到一些验证码,但当时没留意就直接删掉了,现在想来,好像确实是些自己不怎么用的平台。与她一样在这家店购买手机卡、新手机,甚至进店修手机的顾客,其手机号都被店老板徐某用来“接码”赚外快了。

  

  “每个人的手机号可以在不同的平台上分别注册获取验证码。我在店里帮客户实名登记手机号,通过实名认证后就可以注册使用软件了。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我下载短视频平台、购物平台等APP并获取验证码,然后把这些验证码发给群里的上家,如果这些验证码对方能够成功登录,就会给我转账或发红包。”在讯问时,徐某向检察官交代了赚外快的操作流程。

  

  

  

  

  

  经查,2021年1月至7月,被告人徐某经营通讯店期间,在客户购买手机通讯卡开卡及维修手机过程中,将已实名认证的手机号码提供给上家。上家使用涉案手机号码在各大购物网站、视频平台等注册新账户,各平台发送验证码至对应手机号后,徐某再将获取的验证码提供给上家。每提供一个有效手机号及验证码,获利人民币1-14元不等。截至案发,徐某通过“接码”方式出售公民个人手机号码110条,牟利人民币4600余元。

  

  目前,“XX发送验证码收红包群”的上家之一,犯罪嫌疑人孙某已到案,案件正在审查起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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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奉贤区检察院审查认定,被告人徐某未经他人同意,将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向他人出售并获利,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因徐某经营移动通讯店,其经营范围及服务人群为不特定群体,其违反国家规定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不仅触犯了刑法,还违反了民法典、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造成众多不特定公民的个人信息被泄露,侵害社会信息安全,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

  奉贤区检察院对徐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经过审理,法院判决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法院也支持了公益诉讼起诉人全部诉讼请求,徐某对其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损失人民币4600元,并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2022年8月26日,徐某在媒体上对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公开道歉。

  

  检察官说法

  

  实名制手机号码关联了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多种重要个人信息,除通信功能之外,还被广泛用于社交软件、银行理财软件、社会公共服务软件等以验明公民身份,属于重要的公民个人信息。

  

  本案中徐某卖出的不止是手机号,还有即时验证码,手机接收验证码的过程即是对于公民个人身份的确认,带有即时验证码的手机号码被提供给他人,手机卡主极有可能被冒用身份,“被”从事其他如电信诈骗、洗钱等犯罪分子利用,危害甚大。

  

  徐某出售实名制认证手机号码和验证码的行为,不仅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更危害交易安全,破坏网络空间秩序,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日常生活中,公民如有购买手机卡、购买或维修手机的需要,务必留意工作人员的操作流程,对于电子签字环节的事项也要确认清楚,以免信息泄露,或被不法分子所利用。

  

  售卖手机卡号的通讯店、经办业务的营业厅等地是接触公民个人信息的第一道关卡,从业者应遵守最基本的职业操守,行业也应加强对从业者法律教育,不要因为蝇头小利触犯法律,否则必将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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