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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阳光照校园 护航安全助成长

发布时间:2022-09-23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漫长的假期已经结束,校园模式正式开启。在这充满收获与希望的季节,校园里闪耀着一抹抹“检察蓝”,“未”你而来,将法治的阳光尽洒满园秋实,以特别的方式为同学们回归校园生活清除障碍、保驾护航。

  

  法治阳光照校园 秋风化雨助成长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检察院

  

  在新学期来临之际,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检察院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法治副校长积极参与开学法治宣讲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开讲“开学第一课”,让法治教育真正走进学子心中。

  

  法治副校长们分别参加了辖区内各个学校新学期的开学典礼,为全体师生开展国旗下法治宣讲,教育引导学生们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努力提高鉴别能力,不断增强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法治副校长们通过走进课堂的方式开展法治巡讲,讲座围绕校园欺凌、预防性侵、民法典等与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的主题,通过现场播放PPT、观看普法视频、解析典型案例、与学生问答互动等形式,提升同学们的法治理念和学法、懂法、守法意识,增强同学们辨别是非、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的能力。

  

  开学法治第一课 守护少年的你

  @根河市人民检察院

  

  在新学期开学之际,根河市检察院走进根河市第一中学,开展“检爱同行,守护青春”系列普法宣传活动,根河市检察院检察长柳阳毅为全校师生送上“守护更好的自己——校园欺凌的预防与自护”开学法治第一课,引导全市中小学生知法守法、用法护法、明理向善。

  

  

  柳阳毅从校方的责任、教师的责任、在校园暴力中学校失职行为等三个方面,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校园欺凌的定义、表现形式及与校园欺凌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等,并结合生动形象的案例进行深刻剖析,引导学生如何预防和应对校园欺凌,不做校园欺凌受害者,更不做校园欺凌的施暴者,引导同学们遵纪守法、爱护同学,树立正确法治观念,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检察干警针对在校未成年人身心发育特点,就如何防范未成年人性侵、保护自身安全和如何培养积极健康的生活态度等还进行讲解。

  

  法治进校园 安全筑童心

  @正镶白旗人民检察院

  

  在新学年开学之际,正镶白旗检察院走进第三幼儿园,抓好法治进校园工作,推动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从小培育和树立法治观念,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以预防拐骗为主题为师生讲授法治课。

  

  

  

  

  

  检察干警用通俗易懂的防拐骗安全故事为切入点,生动讲解了拐骗者常用的诱骗手法、幼儿如何防止被拐骗等相关内容,采取寓教于乐的形式,让孩子在开学之初接受一次“法治洗礼”,学习与自身安全健康成长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近距离感受到法治阳光的哺育。

  

  综合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检察院、根河市检察院、正镶白旗检察院信息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jcdt/202209/t20220916_383093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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