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民满意作为检验检察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
近日,在第十五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上,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对十个获评“守望正义——群众最满意的基层检察院”进行表彰,汨罗市人民检察院获此殊荣。
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湖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连续6年获评岳阳市综治工作(平安建设)先进单位……汨罗检察为何能屡获殊荣?近日,《法治日报》记者跟随湖南省检察院组织的“守望正义——群众最满意的基层检察院”集中采访团来到该院,挖掘背后更多检察履职故事。
以能动检察履职护民生民利
近年来,汨罗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关注民生热点难点问题,找准检察护航民生民利的切入点,采取多种有效举措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以能动检察履职护民生民利。
确保“钱袋子”安全。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传销、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 325人;积极参与“断卡”行动,从严从快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批捕128人,起诉89人。依法办理了杨正阳等20人电信诈骗、张海滨等7人虚假货币境外电信诈骗、熊翰明等6人涉案资金上亿元的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等案件;全力维护当事人财产权益,追回经济损失831.4万元。
守护“脚底下”的安全。推动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积极开展对窨井盖问题的分析调研,加强外部联络,积极对接住建、燃气等涉窨井盖管理部门,形成落实整改合力。开展无障碍设施专项监督,督促停车场等公共机构设置残疾人停车位,让残障人士出行更安全、更便捷、更有尊严。
保障“舌尖上”的安全。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努力让人民群众生活安心、舒心。近年来,该院共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饮水安全等民生领域案件90件,制发检察建议42份。2021年9月,该院在开展饮用水源保护专项监督活动调查发现,汨罗市兰家洞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周边众多村民沿水库护坡建造分散式畜禽养殖圈舍,未经处理直接向水体排放畜禽粪便和污水,威胁了城区和库区居民饮用水安全。检察官办案组通过实地走访、入户调查等方式摸清情况后,针对整改难度大,且相关职能部门职能交叉,未形成监督管理合力,导致库区养殖排污问题长期无法得到有效解决的现状,形成专题报告取得市政府支持,利用“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推动生态环境、水利、当地政府等部门和单位召开圆桌会议,促成相关部门单位形成合力,解决“老大难”问题。在该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后,通过多方努力,村民自主拆除17处临水鸡棚鸭舍。
检察建议促多部门联动撑起古树保护伞
“小时候我们经常在这里玩耍,每次经过这里,儿时的记忆更清晰了,谢谢你们帮助保护它。”近日,汨罗市检察院干警走进弼时镇序贤村,对古树保护措施进行督查时,在一棵有着780年树龄的香樟树下,偶遇正在树下纳凉聊天的任娭毑和邻居们。炎炎夏日,乡亲们看到检察官湿透的衣背,由衷的赞叹道。
“汨罗域内部分古树出现树枝断裂或枯死等现象,希望汨罗市检察院加强对古树保护方面的法律监督。”为实现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机关信息共享、线索双向转化机制,去年汨罗市检察院、市人大、市政协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的方案》,汨罗市检察院聘任了20位公益诉讼监督员,注册“益心为公”志愿者,古树名木保护便是第1个由代表建议转化为公益诉讼线索的案件。
2022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将市人大代表《关于对〈湖南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法律监督的建议》交到了市检察院,代表建议检察机关利用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对汨罗域内古树名木保护情况介入调查,强化古树名木保护法律监督力度,切实保护好古树名木。
接到建议,市检察院随后开展了“保护古树名木守护自然瑰宝”专项监督活动,邀请公益诉讼监督员、人大代表、古树保护专家到现场取证,通过实地走访、调查了解,发现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中存在树种及株数漏登、部分未挂牌保护、有的遭受有害生物、自然损害缺乏科学养护,处于无实际保护状态,还有几棵没有得到有效保护而死亡。对此,市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人大常委会将代表建议转交给检察机关办理,这既是对检察机关的信任,也是对检察机关的监督,更是检察建议与人大代表建议双向转换机制的一次有益尝试。古树名木是自然界留下的珍贵遗产和宝贵财富,是生态与文明的融合,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守护好承载历史和文化绿色记忆的古树,是检察机关践行生态文明理念的生动注脚。”汨罗市检察院检察长黎浩说道。
经过汨罗市检察院和相关职能部门单位的共同努力,古树名木树势得到了恢复,景观得到了提升,生长环境得到了改善,安全隐患得到了排除。汨罗域内现今存活的500余棵古树都落实了管护责任单位或个人、设立保护栏、改良土壤、安置避雷设备、清除杂物、支架支撑、填充防腐,文化内涵也得到了挖掘和彰显。
“保护好古树,就是保护好我们的精神家园,留住一代代人心灵深处最美的乡愁。”汨罗市古树保护协会会长涂猛深有感触。
温情检察 让误入歧途的他们看到曙光
“孩子考上大学不容易,触犯了法律他懊悔万分,本以为学业无法继续了。非常感谢检察机关对孩子的从宽处理和关爱,让他能重返校园,相当于给了他重生。他一定会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好好学习、回报社会。”近日,汨罗市检察院对在校大学生湛某某宣布相对不起诉决定时,其父紧紧握住检察官的手,眼含热泪地说道。
2021年5月31日,被害人叶某某在某短视频平台上看到可以通过在“易卡通”APP上刷单赚取佣金,每单可以获得刷单金额1.8%至2%不等的佣金。于是叶某某下载该APP并注册账号,根据客服的指示向对方提供的多个银行账户充值,共计被骗244050元,其中转入犯罪嫌疑人湛某某的涉案银行账户29450元。犯罪嫌疑人湛某某系经同学柳某介绍与上线认识,提供其名下一张银行卡给上线用于转账,对方承诺给予其1000元的报酬。经调取的银行流水记录,该账户涉案入账流水达300950元。
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考虑到,犯罪嫌疑人湛某某系初犯、偶犯,且是在校大学生,一旦被贴上犯罪标签,将对其今后的人生产生重大影响。本着教育挽救的理念和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该院对其展开思想教育和法治教育工作,湛某某幡然悔悟,并多次通过电话、短信联系被害人叶某某,希望取得对方的谅解,并将自己兼职所赚的2100元主动补偿给叶某某,最终获得对方的谅解。同时,该院组织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对该案进行评议。听证会上,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湛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该院始终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上游犯罪活动,而对那些没有犯罪前科、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并积极退赃退赔的涉帮信犯罪的在校学生从宽处理。如今年,该院已先后对大学生李某、霍某、张某某、湛某某帮信案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检察人既要有公平正义,也要有温情善意。我们在办理任何案件时,都应该努力做到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承办检察官如是说。
原文链接:https://www.hn.jcy.gov.cn/xwfb/tpxw/202209/15727978904457052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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