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红民在十二届省纪委五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1年2月8日)
夏 红 民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贵州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部署,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回顾总结过去一年全省全面从严治党情况,分析研究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安排部署2021年工作。今天,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谌贻琴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为贵州“十四五”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安排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脱贫攻坚决战之年、完成“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省委示范履行主体责任,积极稳妥应对风险挑战,统筹抓好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发展,彻底撕掉贵州千百年来绝对贫困的标签,全省党的建设和各项事业全面夺取新的重大胜利。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更大战略性成果。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民意抽样调查显示,社会公众对领导重视反腐败程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干部作风和廉洁情况、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信心等4项正向评价性指标在2019年同步超过90%的基础上,大幅提升、再创新高,全省政治生态整体向好、持续向好、越来越好的态势进一步巩固。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担负起“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
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首要内容,编发《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文章和指示精神资料汇编》29期,研究落实举措、逐项跟踪督办。举办领导干部读书班,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第一卷、第二卷贯通起来学习,深刻理解和把握其思想内涵、精神实质和科学方法,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举办专题研讨班、培训班,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纪委、省委工作部署,结合实际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省纪委省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开展调研,总结经验、把握规律、破解难题,推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形成一批重大调研成果,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支撑。
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大战大考。坚决响应党中央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的号召,研究制定《关于切实履行纪检监察机关职责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的通知》等文件,因时因势调整监督重点,科学精准稳慎有效实施监督。紧盯疫情监测管控救治、物资生产供应保障、紧急驰援武汉和鄂州、有序组织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复课复学、实行“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关键环节和重点任务开展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存在的突出问题。全省纪检监察干部不畏艰险、敢于担当,涌现出了“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全省优秀共产党员”杨荣同志等一批先进典型。
围绕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加强政治监督。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跟进监督和“回头看”,实行闭环管理、一抓到底。加强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等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对人防系统腐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建别墅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保障政令畅通。常态化推进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查处问题264起,处理268人,党纪政务处分235人,在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和茅台集团分别设立永久性专项整治专题展和廉政教育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高度肯定我省专项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标本兼治,效果是好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同志批示肯定“茅台酒的专项整治是一体推进‘三不’的典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专门编发《纪检监察信息》推广我省经验做法。督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问责意识形态工作不力党组织5个、领导干部9人。全省共立案审查违反政治纪律案件296件,处分343人。
(二)集中整治扶贫民生领域与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护航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围绕落实中央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精神和省委“冲刺90天、打赢歼灭战”“确保高质量、打好收官战”战略部署,坚持督帮战结合,以作风攻坚护航脱贫攻坚。加强对脱贫攻坚绩效及问题整改、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的监督检查,推动“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等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聚焦“9+3”县区,梳理国家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调研以及省级挂牌督战等渠道发现的1120个突出问题,制定“一台账两清单”,实行“双销号双问责”,由委班子成员分片包点督导、压实责任,督促整改落实到位。严肃查处贪污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问题,严肃整治扶贫干部帮扶点和单位“两头不在”等帮扶作风不扎实问题。对威宁、三都等10个县(区)开展脱贫攻坚返贫风险专项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各部门及时出台援企、减负、稳岗、扩就业等支持措施,开展兜底保障帮扶,防止因疫因灾因病致贫返贫。
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巩固深化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受理群众投诉举报7502件,办结7454件。常态化开展“访村寨、重监督、助攻坚”专项行动,开展农村饮水安全专项监察和残疾人兜底保障政策落实专项监督,对集体“三资”达到一定规模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开展提级监督试点。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发现扶贫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0749个,立案8723件9083人,党纪政务处分7720件8063人,问责1689人,移送检察机关102人。
重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推进与政法机关协作配合常态化、制度化,完善线索双向移送反馈、会商通报、逐案筛查等协同联动机制。对政法系统腐败严惩不贷,紧盯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扎实开展“伞网清除”行动,推动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省纪委省监委成立“3·11”案件专班,查处党员干部90余人。全省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及推动工作不力等失职失责“三类问题”1741件1934人,党纪政务处分1649人,组织处理807人,移送司法机关283人。
(三)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推动形成习惯、化风成俗
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日常监督、巡视巡察重点,深入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向基层摊派任务、搞“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问题。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带头精简检查考核,与省委办公厅联合开展专项督查。严肃查处大方县拖欠教师工资补贴、挤占挪用教育经费和西秀区酿造机械厂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违法违规拆迁等问题。全省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897起,处理2323人,党纪政务处分1779人,通报典型问题140批431起。
深化治理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守重要时间节点,一寸不让、露头就打。制定加强监督执纪制止餐饮浪费的工作方案,开展明察暗访,督促问题整改。紧盯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县乡基层,严肃查处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违规收送电子红包、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全省共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1190起,处理1439人,党纪政务处分1224人,通报典型问题179批575起。
纠“四风”树新风深化标本兼治。建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库,编印党的十八大以来省纪委省监委通报曝光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典型案例,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坚持从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入手,督促相关单位列出正负面清单,完善纠治“四风”制度。加大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力度,在中央和省主流媒体推出系列报道,充分发挥“网微报刊”媒体融合优势,持续唱响贵州纪检监察好声音,为弘扬新风正气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坚守政治监督定位,充分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
深化政治巡视巡察。省委始终加强对巡视工作的领导,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委书记专题会议及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推进工作。突出“两个维护”,聚焦党委(党组)职能责任,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筹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以及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精准发现问题,查找政治偏差。坚持政治监督越到基层越具体,分别制定市县巡察和巡察村(居)党组织“三个聚焦”监督重点细化清单,提高政治巡察精准度。
完善巡视巡察工作格局。坚持以巡视带动巡察、以巡察充实巡视,组织召开2次全省市县巡察工作推进会,加强对市县和省直部门(单位)、国企、高校巡察工作的指导督导,推动系统性、机制性问题同步治理,持续擦亮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品牌。充分发挥巡视综合监督和联系群众纽带作用,推进巡视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省委巡视机构与省纪委省监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信访局、省审计厅等9家部门(单位)分别建立协作机制,反映群众呼声,向省委和有关地区、部门提出意见建议。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全年开展3轮巡视,先后对71个省直部门(单位)、9个开放创新平台开展常规巡视和专项巡视,发现问题2264个,本届任期内巡视覆盖率达90%;全省市(州)党委共巡察党组织1007个,覆盖率达99.8%;县(市、区)党委共巡察党组织7336个,覆盖率达96.74%;巡察村级党组织16481个,覆盖率达92.93%。
强化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在“一对一”反馈问题基础上,分层次、分区域、分系统召开集中反馈会。出台规范巡视期间立行立改工作意见,压实党组织整改责任。建立巡视发现问题及问题线索交办会制度,推动快查快处、快办快结。针对巡视发现问题,推动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综合治理、深化改革、促进发展。把巡视整改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日常监督、组织部门职能监督的重要内容,全省共通报巡视整改不力、虚假整改问题5起,问责18人。积极探索巡察整改评估工作办法,提升巡察整改质量。
(五)做实做细监督首要职责,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
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建立协助省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机制,开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专项检查。协助省委制定《关于建立党内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的指导意见》,同步制定省纪委机关实施意见,完成9个市(州)党委综合性分析研判、93个部门(单位)以及55个省管国有企业和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党组(党委)常态性分析研判。坚持失责必问、精准问责,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赤水市违规占用公益林等林地资源建设房地产项目严肃追责问责,对安龙县广隆煤矿“12·16”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进行责任追究。全省共问责党组织148个,问责党员领导干部、监察对象1305人,通报曝光85批172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典型问题。
深化细化日常监督。制定《贵州省纪委省监委机关监督工作办法(试行)》,形成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处置问题线索的监督工作闭环。构建“政治监督活页、廉政档案建设、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和“持续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的“3+1”监督工作格局,实现日常监督可量化、可检查、可评估。推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程序化规范化,省纪委省监委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047人次。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开展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课题研究,组织下一级党委(党组)书记向上一级纪委全会述责述廉。
运用“四种形态”推进纪法贯通。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制定在监督执纪工作中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统筹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推动纪法情理贯通融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43086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函询、提醒批评27320人次,占比63.4%;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轻处分、组织调整12689人次,占比29.5%;运用第三种形态给予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1896人次,占比4.4%;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严重违纪违法、触犯刑律的1181人次,占比2.7%,其中涉嫌职务犯罪、移送检察机关的456人次,因其他犯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725人次。制定《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执纪中开展谈心类谈话的指导意见(试行)》,出台《贵州省受处理党员教育和回访工作暂行办法》,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对受到不实举报的124名干部予以澄清正名,使之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监督机制
推动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发挥党内监督主导作用,推动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有机结合。强化纪委监委协助引导推动功能,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互通、线索移交、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促进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开展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项监督”统筹衔接专题调研,完善制度机制。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严格执行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工作制度。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以及人行贵阳中心支行、银保监会贵州监管局、证监会贵州监管局等中央在黔单位纪委,分别建立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协作配合机制,增强监督合力。
持续深化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协助省委制定指导意见,参照省级派驻机构改革模式,全面完成市县派驻机构改革,同步将省级垂直管理单位和部分以上级管理为主单位纳入市县派驻监督。组织省纪委省监委派驻机构、省管国有企业和普通本科高等院校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开展述德述责述廉。指导派驻机构创新监督方式,促进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互统一。围绕以上级纪委监委派驻形式加强对国有企事业单位监督的改革,理顺派驻省管金融企业纪检监察组与被监督企业下级纪检机构的工作关系,健全派驻机构与地方纪委监委协作机制等开展专题调研,谋划推进相关改革。优化增设省纪委省监委直属事业单位,推动行政工作与事务工作分工更加科学合理。
积极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坚持集成为先、实用为上、协同为本,修订《中共贵州省纪委贵州省监委机关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规范》。完善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制度机制,出台《贵州省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实施办法》《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中开展协作配合的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与省检察院联合制定《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进一步建立健全衔接配合机制的若干规定》。制定《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申诉复议复查(申请复审复核)工作办法(试行)》,保障受处分党员和公职人员合法权益。全年制定出台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46个,健全完善了以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规范为主、其他配套法规制度为辅的“1+N”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应用涉案财物信息管理、廉政档案、数字档案馆等系统,用信息化技术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
(七)运用一体推进“三不”方针方略,不断提高治理腐败效能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面完成检举举报平台主体工程建设,基本实现对省、市、县、乡四级纪检监察机构部署应用全覆盖。定期开展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情况分析,把握趋势和规律,靶向削减存量、遏制增量。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十九大后仍不知止、胆大妄为,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省纪委省监委立案审查调查省管干部46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6485件,处分15228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456人。开展“天网2020”行动,追回外逃人员14人。在政策感召和高压震慑下,487名干部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1412人主动交代问题。
严肃查处重点领域腐败案件。聚焦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王俊铭等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敬畏,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典型。加大国有企业反腐力度,严肃查处程勇、杨竞、覃杰等靠企吃企、损公肥私的“蛀虫”。紧盯资源开发、土地出让、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严肃查处莫春开、邓忠学等官商勾结、中饱私囊的行为。坚决破除重大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王强等金融领域违纪违法案件。
注重提升以案促改效能。打通“三不”之间内在联系,推动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融合,努力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制定《关于深入推进“一案一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对2256个案件开展“一案一整改”,深入剖析案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及时制发纪检监察建议,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对涉案企业负责人区别情况精准运用政策。提高警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聚焦“一把手”任性滥权以及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协助省委召开2次全省性专题警示教育大会,摄制反对“一把手”任性滥权专题警示教育片,汇编《党的十九大以来贵州省查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警示录》等,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以案释德。
(八)坚守政治机关职能定位,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充分发挥政治建设统领作用。省纪委常委会带头加强自身建设,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请示报告工作。落实机关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防风险、守底线,深入排查和防范政治能力不足、审查调查安全等重大风险。以主题党日统筹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和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充分利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党性体检基地苟坝会议会址开展党性教育,落实党内关怀帮扶有关规定,持续开展政治家访。大力宣传表彰纪检监察战线先进典型和英模人物,激发纪检监察干部荣誉感使命感。
以“能力提升年”为抓手提升队伍素质。全面实施《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能力建设三年规划(2019—2021)》,持续提高队伍履职尽责能力。组织编写《审查调查课程教学讲义》,建立师资库,深入开展全员培训,全年培训纪检监察干部45681人次。实施执纪执法“双千工程”,选拔储备1000余名业务骨干和拔尖人才,实现分类储备、梯次培育、动态管理。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深入推进省纪律监督“数据铁笼”工程建设,提高精准监督能力。制定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制度和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分析研判暂行办法,扎实开展干部调研工作,切实提高选人识人的深度、人岗相适的精度和干部管理的力度。
完善自身权力监督制约体系。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禁业规定,规范纪检监察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动态更新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构建“1+1+5”内部督查制度体系,完成对3个市(州)纪委监委、8家省管国有企业和10所普通本科高等院校纪委的内部督查,全省内部督查覆盖率达90.7%。对市县两级纪委监委落实监督执纪执法请示报告和集体研判制度进行专项检查。积极稳妥推进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邀请特约监察员列席省纪委全会、参与相关工作,举办纪检监察开放日活动,及时对外通报有关工作情况,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开设纪律教育课,常态化传导从严要求。召开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反面典型,促进反躬自省、引以为戒。严深细实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坚决防治“灯下黑”。全省共谈话函询纪检监察干部116人,运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组织措施处理160人,党纪政务处分54人,涉嫌职务犯罪移送检察机关处理3人,因其他犯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人。
一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锐意进取、担当作为,对推进全省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必须深学深悟党的创新理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维护党中央权威,把握大局、判明大势、抓住大事,精准有力开展政治监督,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确保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在新征程中统一思想和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必须坚定坚决站稳人民至上根本立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把造福人民作为最重要的政绩,坚决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必须落实落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坚持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将反腐败和监督嵌入国家治理体系各领域各方面,促进党和国家监督制度、反腐败体制机制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促进履职尽责规范化法治化,不断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必须善学善用科学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理念正风肃纪反腐,坚持稳中求进、坚定稳妥,坚持系统观念、发挥组织作用和系统优势,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纪法情理贯通融合,强化“三不”一体推进,有力有效应对腐败和不正之风这个党面临的最大风险、最大威胁、最大挑战,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必须从严从实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铁军,严格教育监督管理,不断提高政治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在党和人民最需要的时候和地方知重负重、担当作为,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
在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全省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反腐败斗争夺取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是,也要清醒看到,当前我省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有的地方和部门党的领导依然弱化虚化,落实“两个维护”不坚决不彻底,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存在落差偏差;腐败存量还未清底,增量仍有发生;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传统腐败和新型腐败交织,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交织。腐蚀和反腐蚀斗争长期存在,稍有松懈就可能前功尽弃,反腐败斗争没有选择,必须知难而进,牢记“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同时,纪检监察工作和队伍建设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有的思想认识、能力素质跟不上形势需要,“身子进了新时代,思想还停留在过去”;有的政治站位不高,政治能力不强,不善于从政治的高度看待问题、把握本质,对政治监督内涵、方式认识不深不透;有的斗争精神不足,对“一把手”和同级监督意识不强、办法不多;有的法治素养和执纪执法本领有待提高,不善监督、不善办案,不能有效贯通纪法、衔接司法和运用“四种形态”;有的自我监督约束不严,违纪违法问题仍有发生,防治“灯下黑”任务依然较重,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我们党成立100周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重要讲话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工作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全力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审议通过“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擘画了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我省建议,对贵州未来五年乃至十五年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总体谋划和系统部署。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胸怀“两个大局”,心怀“国之大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要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深刻认识错综复杂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深刻认识“十四五”时期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的重大判断,把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与履行纪委监委职责科学地历史地具体地结合起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中坚定政治方向、把握职能定位、展现担当作为。
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正确认识我省发展面临的“五大机遇”“五大优势”和“五大差距”,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我们要因时因势、与时俱进,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找准服务保障现代化建设的结合点着力点,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更加突出政治监督,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更加突出发挥监督治理效能,更加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使正风肃纪反腐更好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使监督体系更好融入治理体系,释放更大治理效能,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
(一)紧紧围绕“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全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落地见效、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上下的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战略任务。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遵循,把“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毫不动摇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指示作为政治监督的重中之重,全力以赴推动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贵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以中央在全党开展中共党史学习教育、省委在全省开展“忠诚干净担当、喜迎建党百年”专题教育为契机,回顾总结纪检监察工作光辉历程和宝贵经验,深化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积极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强化政治监督,使监督融入“十四五”建设之中,贯穿于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等重大决策,围绕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等重点任务,围绕贯彻落实我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大力推动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的总体思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十四五”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健全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问责机制,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自觉同党中央精神对表对标,凝心聚力做好应变局、育先机、开新局、谋复兴各项工作。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思路、制度、机制创新,深入实践探索服务保障现代化建设的有效举措,大力推进清廉建设,督促监督优化营商环境,努力做到风气严实、纪律严明、干部廉洁、班子廉政,着力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亲清政商关系。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推动反腐关口前移,让干部少犯错、不犯错。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做到早发现早提醒、真容错敢纠错、讲政策给出路,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保障“十四五”规划实施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
(二)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深刻把握腐败问题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制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指导意见,打通内在联系,使党员干部因敬畏而“不敢”、因制度而“不能”、因觉悟而“不想”。聚焦“十四五”规划中政策支持力度大、资金资源集中、财政金融投资富集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国企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科研管理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以及“雅贿”“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开展债务风险和金融风险背后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督促加强监管、完善治理,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严惩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为。持续惩治国有企业、高等院校腐败问题,强化廉洁风险管控。高度关注腐败低龄化问题,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严肃查处各种利用影响力谋取私利的行为。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严肃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行为。依法保障涉案人员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保护市场主体活力。精准制定追逃防逃追赃策略,持续开展“天网行动”,加大对涉腐洗钱行为的打击力度。把握“惩治防”辩证统一关系,深化“一案一整改”,把严惩腐败与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深挖案件暴露出来的体制机制短板和管理漏洞,持续推进涉案项目整改监督检查,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教育党员干部算好经济账、政治账、良心账,综合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的功效。着力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加强自我改造,正确处理公与私、亲与清、情与法的关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深入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大力弘扬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大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深入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搞“包装式”落实、“一刀切式”落实等问题,要全面检视、靶向纠治,防止新的不良习气、不严不实做法滋长蔓延、成风成势。推动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巩固拓展治理文山会海、优化改进督查检查考核等成果。严肃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把监督节约粮食、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为重要任务,督促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巩固深化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成果,严肃整治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礼品礼金问题。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深入研究分析症结所在,推动完善制度、优化治理。破除“官本位”思想,自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督促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严格家教家风,严格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四)着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持续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察,促进人民生活品质提升。坚持脱贫不脱监督,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实施“访村寨、重监督、助振兴”专项行动,督促做好发展壮大扶贫产业、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等脱贫后续工作,督促监督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市场监管、城市管理、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常态化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深化源头治理。完善民生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积极探索创新村级监督方式,对集体“三资”达到一定规模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持续开展提级监督。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主体作用,加大对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用权监督约束力度。
(五)持续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利剑和联系群众纽带作用。全面落实巡视工作方针,制定贵州省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实施意见,重点围绕实施“十四五”规划等决策部署加强政治监督,完成本届巡视巡察全覆盖,提高巡视巡察质量。对十二届省委巡视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压实党委(党组)巡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巡视巡察整改监督责任,制定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办法,完善整改责任机制、促进机制、评估机制,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推动巡视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加强巡视巡察一体谋划、一同部署,强化对巡察工作的指导督导,探索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成果运用、信息共享、力量配置等方面联动的途径和方式。发挥巡视巡察综合监督作用,推动巡视巡察与纪检监察监督统筹衔接,与组织、政法、审计、财会、统计、群众等监督协作配合。发挥巡视巡察联系群众纽带作用,聚焦民生领域、惠民富民政策落实,推进巡察向村(社区)等基层延伸,推动市县巡察机构与派驻机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监察办公室协同配合,及时发现和督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六)不断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发挥党内监督政治引领作用,深入推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和“3+1”监督工作格局,不断完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把监督融入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之中。把监督责任和协助职责贯通起来,压紧压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加强对同级党委和下级党组织的监督,探索上级纪委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上一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一级党委书记谈话,推进下一级党委书记在上一级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做深日常监督,综合运用走访、调研、督查、谈心谈话等方法开展监督,探索落实嵌入式监督、融入式监督。深化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和党风廉政建设民意抽样调查,推动成果转化、促进问题整改。推动大数据监督与深入群众面对面监督协同发展,加强监督信息整合分析,增强监督针对性有效性。严明换届纪律,严肃换届风气,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反映线索具体且具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坚决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行为。准确把握纪检监察证据适用标准,实事求是、精准规范问责,常态化做好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跟踪回访工作,促进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督促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措施,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
(七)全面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发挥改革先导、突破、创立作用,统筹推进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确定的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任务。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派出机关对派驻(派出)机构的领导。开展向省管国有企业和普通本科高等院校派驻纪检监察组改革试点,配合做好中央垂直管理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巩固深化市县两级派驻机构改革成果,加强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监察办公室建设。加强对机关纪委的领导和指导,推动完善省直部门(单位)直属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健全“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制度机制,推动内设纪检机构、监管机构等形成合力。把2021年确定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年”,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认真贯彻落实即将出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监察法实施条例》《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等纪检监察法规,持续完善“1+N”法规制度体系。细化监察权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监察法与刑法、刑事诉讼法衔接机制,在执纪执法中尊重保障民法典赋予的相关权利。加强对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权威性。做好省监委向省人大常委会首次报告专项工作,指导市县两级监委规范开展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八)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打造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全面落实《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能力建设三年规划(2019—2021)》,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加强机关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提高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的能力。持续加强省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坚持实事求是、加强调查研究,树立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增强机遇意识、风险意识。深化全员培训,建好师资队伍,用好《审查调查课程教学讲义》,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抓好领导班子选配工作,健全干部培养选拔考核评价体系,强化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落实纪检监察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实机关党建,夯实基层基础,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契机强化政治教育,开展“感恩党、歌颂党”系列活动,组织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锤炼忠诚老实、谦虚谨慎、艰苦奋斗、“三严三实”的优良品格。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心理健康,既用问责加压,又用信任加力。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格执行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的报备及责任追究规定,规范审查调查信息查询,加强审查调查措施监管,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完善内部监督工作体系,定期排查和严肃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持续整治“灯下黑”,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谋取私利,决不让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腐蚀生锈,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纪检监察队伍。
同志们,形势催人奋进,未来任重道远。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初心如磐、使命在肩,锐意进取、苦干实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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