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敏检察:国家司法救助 为生活带来一束光
发布时间:2022-09-18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年来,额敏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在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的同时,切实保护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主动作为、强化协作,主动依职权办理了一批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切实解决了当事人生活困难。
2021年7月,在额敏县玉什喀拉苏镇发生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也某是家中的顶梁柱,一家老少全靠他一人打零工维持生计。在受理案件线索后,办案人员主动到当事人家中了解情况,到案发地村委会、镇政府走访核实相关情况。经调查得知,被害人也某的哥哥智力残疾,家中还有一名年近7旬的母亲和一名年仅7岁的孩子。也某遇害前依靠打工收入维持全家生活,突如其来的意外加上被告人没有任何赔偿经济损失的能力,让本就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办案检察人员核实情况后,立即启动了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为这一家三口申请到国家司法救助金20000元。可是当得知被救助人没有指定银行储蓄卡,救助金无法发放时,办案检察人员又协助被救助人到县城办理银行储蓄卡,新卡办理后第二天,这笔救助金就顺利到账了。
额敏县人民检察院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本着“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原则,积极履行司法救助的检察职责,与县人社局、民政局、教科局、妇联等部门加强协作,出台联合救助办法,共同解决被救助人在低保、教育、医疗、残疾人帮扶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形成全方位、多元化的长效救助体系。
下一阶段,额敏县人民检察院将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决定联合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进一步强化自觉依法能动履职尽责,持续拓宽司法救助渠道,构建多元化救助格局,帮助困难妇女及其家庭摆脱生活困境,显著增强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 |塔城地区检察、额敏检察
通讯员 |加林
新疆检察政务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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