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长”同庭履职 合力守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发布时间:2022-09-18
来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推销电话响个不停
广告信息纷扰而至
互联网时代
你是不是也经常遇到这样的骚扰呢?
2022年9月6日上午,由禄丰市检察院提起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禄丰市法院开庭审理。禄丰市法院院长陈玉龙为审判长组成合议庭,禄丰市检察院检察长刘晓波作为公诉人和公益诉讼起诉人出席法庭。
简要案情
2021年1月至7月期间,被告人黄某利用经营手机通信店办理开卡、缴存话费、维修手机业务,当有客户特别是老年客户到店办理业务时,黄某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为京东、淘宝等APP进行拉新注册业务,共拉新400余条,获利8000余元。黄某的行为不仅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也侵犯了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损。
庭审中,公诉人就黄某涉嫌的犯罪事实进行详细举证,当庭开展法治教育,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进行深入阐述。法庭认定了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采纳了量刑建议。被告人黄某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自愿认罪认罚,表示愿意对非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所得8000余元进行赔偿,并当庭公开赔礼道歉。
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禄丰市检察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为主办检察官的办案组,通过刑事、民事、行政三责同审的方式,全面发挥检察机关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手段惩治犯罪,切实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同时,检察机关还同步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切实加强行业内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宣传力度。
检察官提醒
在大数据时代
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显得尤为重要
请广大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提高警惕
注意保护个人信息
不轻易透露个人重要信息
以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cx/202209/t20220913_38276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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