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勤廉风采 > 正文

吹嘘自己有关系 先后骗了母子俩

发布时间:2022-09-18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姚雯/漫画

  看守所中结交的“好友”谎称有能力可以帮忙争取减轻刑罚,收了14万余元的办事费,结果“竹篮打水一场空”。近日,经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何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

  2021年5月的一个晚上,叶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抓获,后被羁押于宁波市看守所。其间,他结识了同一个监室的何某。闲聊中,叶某多次向何某询问如何能减轻刑罚或者适用缓刑。

  2021年6月6日,二人均被取保候审。几天后,何某主动找到叶某,信誓旦旦地表示自己已经找了三个关系:“能帮你减轻刑罚或者适用缓刑,但需要3万元钱去打点。”叶某立马通过微信转账给了何某3万元。接下来的日子里,何某陆陆续续以帮忙办事为由,共计从叶某处要走了10余万元。

  然而,叶某并没有如愿以偿。2021年9月17日,因犯危险驾驶罪,叶某被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十日,并处罚金,因为疫情原因暂时未被羁押。

  同年9月27日,何某又打电话给叶某:“只要进去几天就可以出来的,你再转1万元押金。”叶某随即转账1万元。2021年10月,叶某去宁波市看守所服刑,何某又打电话给叶某的母亲,声称这只是走一个程序,马上可以出来,让叶某母亲不要对外说,并需要支付1万元封口费。叶某的母亲信以为真,又转账给何某1万元。然而,叶某却始终未等到提早出来的那一刻。

  服完所有刑期后,叶某报了警。

  经查,何某并没有特殊关系,他谎称可以托关系帮助叶某减轻刑罚,虚构打点关系等理由骗取叶某及其母亲钱款,共计14万余元,并将款项用于归还债务、个人挥霍等。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shzs/fzzc/202209/t20220913_1435270.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