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温暖残疾被害人
从一起刑事案件中发现残疾人合法权益未受到有效保护线索后,近日,浙江省慈溪市检察院在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之外,依托与残联建立的数字化协作机制,推动为当事人马某办理了残疾人证、享受到相关福利,让马某及其家属切实感受到了检察温情。
今年4月,慈溪市检察院刑检部门检察官在办理一起案件时发现,该案被害人马某系残疾人,家庭生活困难,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将该线索移送该院控申部门,并提供案件相关材料。控申部门与刑检部门的检察官一起到马某家中查看其生活、身体情况,了解到马某一家有5口人,其丈夫无固定收入,偶尔打打零工,马某患有中度精神发育迟滞,只有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还抚养着3个女儿,生活极其艰难。控申部门认为其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主动协助马某提出了司法救助申请,并积极对她进行救助。
基于马某属于残疾、困难妇女的特殊情况,慈溪市检察院根据与残联建立的协作机制,将相关信息上传至慈溪市残疾人“三色服务”平台查询,发现马某未取得残疾人证。该院立即联系慈溪市残联和马某户籍所在地残联,由两地残联通过跨省通办,共同帮助马某办理了残疾人证。慈溪市残联将办证信息反馈至残疾人“三色服务”平台后,协同检察机关做好后期追踪,确保马某享受应有的医疗、交通等方面的福利。
据了解,今年6月,慈溪市检察院与慈溪市残联建立数字化协作机制,着力加强对残疾人的权益保护,进一步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和残疾人权益保障数字化水平。根据该机制,慈溪市残疾人“三色服务”平台中嵌入了检察机关司法保护模块,慈溪市检察院控申检察部门在收到线索后,通过跨部门的数据共融、数据交互,能够及时发现、移送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线索。同时,该院将涉残疾人权益保护案件办理信息同步更新在该服务平台,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共同保障残疾人各项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shzs/fzzc/202209/t20220916_143658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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