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举行专题学习班暨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重要讲话精神 孙绍骋主持并讲话 王莉霞出席
发布时间:2022-09-11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9月8日,自治区党委在内蒙古党校举办习近平总书记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学习班暨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第9次集体学习。自治区党委书记孙绍骋主持并讲话。
本次学习采取集体自学与集中研讨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治区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省级领导同志和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参加,杨伟东、郑宏范、黄志强、林少春、段志强、艾丽华、马学军、魏国楠作了重点发言,交流了学习体会。
孙绍骋说,新时代这10年,党和国家事业之所以能够取得前所未有的成就,最根本的就在于习近平总书记掌舵领航,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新征程上,我们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跟总书记走好每一步。当前,要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扎实有力做好我区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孙绍骋说,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必须坚持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向全党发出了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时代号召。在党和国家事业大局中,内蒙古肩负着维护国家生态安全、能源安全、粮食安全、产业安全、边疆安全的重大政治责任,我们要牢记嘱托、担当使命,全力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努力为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要精心做好民族工作,擦亮“模范自治区”金字招牌。
孙绍骋说,我们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两个长期存在”和“两个永远在路上”的警示,一刻也不放松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快全区政治生态“灾后重建”步伐,把干部工作的劲头和效率提上来,把内蒙古的正面形象立起来。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qnyw/202209/t20220909_382635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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