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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公开澄清正名 为担当干事者撑腰鼓劲

发布时间:2022-09-11 来源: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感谢县纪委监委组织这场澄清会,为我澄清正名,我会一如既往地干好工作,不负组织信任……”近日,在梁河县教育体育局召开的澄清正名会上,受到失实举报的梁河某中学校长寸某说道。

  今年5月,梁河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收到一封匿名举报信,举报寸某在实施该校改善办学条件计算机采购项目时,授意当时的办公室主任徐某与其堂弟围标,以高于市场价的价格采购百余台电脑,并有以培训为名多次出省、虚开发票进行高消费等问题。

  接到举报后,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该县纪委监委立即采取谈话函询、调取项目有关资料、查看财务报销单据等方式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深入核查。经核查,反映寸某相关问题失实,县纪委监委决定对该问题线索予以了结处置。

  “现无证据证明寸某存在上述举报问题,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三十条第一项之规定,对该问题线索予以了结处置。”在澄清会上,该县纪委监委向学校教师代表及县教育体育局相关负责人通报了核查结果。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结合“清廉云南”建设行动,实施“澄清正名激励担当作为”专项行动,坚持一手抓从严监督管理、一手抓关心关怀激励,为敢抓敢管、干事创业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对诬告陷害者勇于“亮剑”,持续释放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强烈信号。

  针对不实举报,该县纪委监委综合考虑问题性质、影响范围等因素,灵活选择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多种方式,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消除负面影响,让组织的关爱有温度、接地气。

  同时,县纪委监委建立了对实名检举控告人的奖励机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反映问题。但对于举报人故意捏造事实陷害他人或以举报为由制造事端的,县纪委监委查实后也会依照有关规定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以当面澄清、会议澄清两种方式开展澄清工作3次,为6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实事求是是纪检监察机关职责所在,为清白干事者的热情保温、增温更是我们的使命使然。”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把“执纪问责有力度、治病救人有温度”贯穿于履职尽责全过程,着力提升澄清正名精准性,为敢干事、能干事、会干事的党员干部大力营造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良好环境。(李硕 李佳佳 || 责任编辑 宋凯文)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2/tiewanfanfu_0901/1130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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