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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四地检察机关:共同印发干警互派锻炼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2-09-09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查洪南)近日,四川省成都市、德阳市、眉山市、资阳市四地检察机关共同印发《成德眉资检察机关干警互派锻炼暂行办法》,该办法对选派对象、基本条件、锻炼形式等作出了详细规定。互派锻炼人员将从四地检察机关干警中选出,包括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原则上每年选派1次,每次时间不少于6个月,选派人数由各结对院根据本院队伍建设实际情况协调确定;接收单位综合考虑互派检察干警业务素质和能力特长,合理分配锻炼岗位,每年度选派工作由四地市级检察院经协商后联合行文、集中启动。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209/t20220906_57606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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