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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动履职·跨越千里|孩子的落户与监护人变更难题一并解决

发布时间:2022-09-09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匡雪 通讯员王霞)“除了你们为我们申请到的司法救助金,现在民政部门每月还给孩子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金……”近日,面对前来回访的山东省邹平市检察院检察官宋利利,王大妈细数着生活上的变化。

  今年6月15日,王大妈来到邹平市检察院,称想变更自己为孙女小静的监护人,可法院回复因为她的孙女没有本地户口没办法立案,她想寻求检察机关的帮助。

  宋利利随即和同事对老人反映的情况展开调查。经调查,检察官发现,王大妈和老伴居住在邹平市某村,她的儿子和患有精神疾病的儿媳一直生活在云南,并育有三个子女。

  2019年5月,王大妈的儿子因意外触电离世,留下三个子女和怀孕的儿媳。考虑到儿媳没有抚养能力,王大妈将三个孩子接到邹平生活。同年9月,儿媳生下女儿小静后,王大妈又将小静接到邹平一起生活。按照相关规定,小静不符合在邹平落户的要求,三年来一直是“黑户”。经多方打听,王大妈了解到,可以去法院把小静的监护人变更为自己,这样就可以在当地落户了。

  了解了事情的始末后,宋利利联系了当地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小静的情况不符合在邹平落户的政策,无法为其办理落户。何不把小静的户口随其母亲落在云南,再迁至山东?宋利利很快想到了解决问题的突破口。

  6月17日,邹平市检察院向王大妈儿媳生活所在地的云南省会泽县检察院发送委托调查函,委托其协助调查王大妈儿媳的精神状况以及其是否愿意变更小静的监护人等情况。

  接到委托调查函后,会泽县检察院很快查明:王大妈儿媳在丈夫去世后便改嫁,又育有一子,无力抚养小静,愿意将监护权变更给王大妈。会泽县检察院还调取了王大妈儿媳等人的相关户籍情况,并协调王大妈儿媳所在地村委会和派出所出具了家庭关系等相关证明。最终,在会泽县检察院的帮助下,小静的户口随母亲落在了会泽县。

  6月29日,邹平市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起诉,并协调法律援助中心为王大妈指派了法律援助律师。法院以远程视频方式开庭审理此案,并于当日将小静的监护人变更为王大妈。随后,王大妈拿着判决书与相关证明材料赶去派出所,将小静的户口从会泽县迁到了邹平市。案件办结后,该院又根据王大妈一家的实际情况,帮小静申请了1万元司法救助金。目前,小静及哥哥姐姐在检察机关、民政、妇联等社会各界的协力帮扶下健康成长。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209/t20220905_5757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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